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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宪法基本法不可切割

2018-07-15 0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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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文轩报道: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出席第三届“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研讨会时表示,香港新宪制应以国家宪法为基础和核心,把基本法孤立於宪法,或将基本法打造成独立於国家宪法的香港宪法,都是对“一国两制”的误解和扭曲。

  王振民在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指香港的宪制新秩序是以国家宪法为基础和核心,以基本法为补充,“基本法不取代宪法,更没有凌驾於宪法”,凡是基本法没有规定的问题,宪法的有关规定自动适用於香港。他强调,“把基本法孤立於宪法,甚至把基本法打造成独立於国家宪法的香港宪法,都是对‘一国两制’的误解和扭曲”,任何人试图切割基本法和宪法的关係,都是自欺欺人。

  王振民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自1985年以来,对香港共作出33个决定,包括最近对“一地两检”的决定,虽然没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但对香港有宪制约束力。

  王振民又指,香港可以有独立的法治和司法制度,但不能有独立的宪制秩序,否则就变成“两国两制”,而历次政改争议的本质,正是香港是否可以有独立的宪政制度。

应由宪制高度认识基本法

  王振民寄语港人由国家宪制的高度去认识基本法,接受香港已经永久回归祖国的现实,不要藐视、敌视、对抗、颠覆宪法,才可以确保“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

  另外,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饶戈平在主持嘉宾对谈环节时指出,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的权力机构不仅仅是行政机关,亦包括立法和司法机关,三者属於一个整体,有责任共同维护“一国两制”全面準确实施,不能将三者的互相制衡视为互相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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