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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抢男友” 女童党凳殴14岁女图火烧下体

2018-07-15 03:16:1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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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天水围发生女童党欺凌淫辱14岁女恐怖事件/网上图片

网上近日流传天水围发生女童党欺凌淫辱14岁女恐怖事件,警方昨日证实事件。据了解,一名女童疑眼红他人恋情,上周三凌晨相约一众朋辈“大报复”,在天水围凌辱、殴打一名14岁女童,除脱光其下身衣服及掀起上衣,还掴耳光、扯头撼墙撞地,事主更遭硬物及木櫈殴打,伤害其性器官,有人更尝试以火烧事主下体,警方翌日在区内拘捕两名涉案女童,刻下追缉一名在逃女童。

警拘两人追缉一女童

被捕的两名女童分别12岁及13岁,均被暂控一项伤人及一项盗窃罪,将于明日(16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正追缉另一名年约13至16岁本地女童,她身高约1.65米,瘦身材,案发时身穿黑色上衣及牛仔裤。据了解,14岁女事主的友人因不值童党恶行,于网上公开这段恐怖凌辱过程,于网上广传引起关注揭发事件。

事发于上周三(11日)凌晨一时许,一名女童疑眼红他人恋情“打烂醋埕”,相约一众朋辈在天水围天晖路一间中学附近排水道的一个凉亭,向一名14岁少女施袭及凌辱,受辱女事主事后向友人哭诉,称被人用烟蒂灼伤及掌掴脸部,以卫生巾贴脸,又被扯起头发,再被撼向墙壁及地面,令她受伤。

女事主续称,被对方以木殴打及弄下体,她躺在地上时下身衣物全被脱去,包括波鞋、袜、裤及内裤,上衣则被人拉高,更被人踩上其身上,向她吐口水及淋泼可乐,之后被木櫈袭击性器官,另一女同党则尝试以火烧其下体。

“你有咩好,拣你唔拣我?”

施袭期间,有女同党疑不忿其男朋友遭女事主抢走,要求她取出手机展示聊天App的对话内容,有人质问事主,“你有咩好,(男朋友)拣你唔拣我?”女事主曾作出道歉,但对方未肯罢休。

其间,女同党把事主的手机及锁匙掉进排水道中。女事主头部受伤,事后到屯门医院治理,其手机及波鞋被人盗去,由陪同她的男友人代为报警,案件交由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天水围过往亦曾发生童党欺凌事件,2007年初,八名童党欺凌淫辱一名14岁女童,强迫她剥衫自慰,并以手机拍摄过程,之后蒙头围殴女童。

八名童党被裁定殴打及勒索等六罪成立,当时18岁的“首领”女被告怀有21周身孕,被判入狱三年,其馀各人年龄介乎14至16岁,分别被判进入更新中心、教导所及劳教中心。

专家:受欺凌者可致人格障碍

天水围发生14岁女遭童党欺凌淫辱,有心理专家指出,根据过往经验,有过受欺凌经历的孩子,容易形成内向、孤僻、自卑等消极人格特征,更严重可能会造成人格障碍,影响深远;而欺凌者其实亦基于一些不平衡心理状况,或是有一些不愉快的经历,才以欺凌弱小以展示自己较强,故应对两方面提供协助、辅导及支援。

心理学家续称,欺凌者会做出一些暴力行为,根据分析,可能因在童年时曾遭家人或同辈欺凌过,耳濡目染下令他们变得暴力,长大后以同样方式对待弱小的人,另外,一些欺凌者因感到苦闷,希望在做出恃强凌弱的行为,引起别人注意;也有儿时在问题家庭长大,遭家人用言语或肢体伤害,令他们心灵变得脆弱、情绪化,甚至有暴力倾向。

欺凌者自卑感重

此外,欺凌者通常自卑感较重,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从而取得满足感,另有因妒忌受害人,向对方作出言语或肢体伤害。

在辅导时,除要帮助被欺凌者,也需要帮助欺凌者,两者在生活中均遭遇过创伤,在处理欺凌事件时,要尽量聆听及了解两方的内心的世界,尤其是欺凌者,其内心的愤怒得不到有效的释放,才会通过攻击行为表达,而在帮助受欺凌者要表达“受欺凌不可耻”,让他克服在求助过程中的羞耻感。

过往涉及童党轰动事件

2018年01月11日 13岁男童在尖沙咀遇到两名相识少年,对方声称男童前女友欠他们手机,要求他交还或赔偿。因男童未能交出手机或金钱,遭对方押至荃湾海滨公园,会合另外两男四女。其间男童被喝骂及殴打;警方赶至拘捕八名童党。

2017年04月 香港大学爆出多宗宿生集体性欺凌事件。其中三月圣约翰学院20名宿生向一名宿生会候选内阁成员下体滴蜡。另有李国贤堂性欺凌影片,当中有该舍堂男生手持外露下体,“鞭打”另一被强按在床上男生的头部。

2007年初 八名童党欺凌淫辱一名14岁女童,强迫她剥衫自慰,并以手机拍摄过程,之后蒙头围殴女童,八童党被裁定殴打及勒索等六罪成立,当时18岁首领女被告怀有21周身孕,被判入狱三年,其馀各人年龄介乎14至16岁,分别被判入更新中心、教导所及劳教中心。

1997年5月14日 秀茂坪童党烧尸案,案中15岁死者陆志伟看不惯智障人士陈木清常被童党虐打,结下仇隙,童党将陆诱骗到陈家,用水喉铁、双节棍及镬铲毒打他三小时,又将他倒吊以头撞地,戏称为“人肉打桩机”,陆死后他们更以火水烧尸;16名被告其中六人谋杀罪成,后一人上诉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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