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16日分案起诉4人,控告他们涉嫌作出“将永久离开香港”的虚假法定声明以申领强积金累算权益。图为廉政公署(资料图片)
香港廉政公署今日(16日)分案起诉4人,控告他们涉嫌作出“将永久离开香港”的虚假法定声明以申领共逾49万元(港元)的强积金累算权益。
4名被告为银联及/或宏利公积金信托有限公司(宏利)的强积金计划成员。他们各被控一项“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罪名”罪行。控罪指4名被告涉嫌于2015年8月至11月期间,各自作出虚假的陈述,表示他们将会离开香港往外地居住,并且不打算返回香港永久居留以就业或再居住,以获得强积金累算权益,惟他们从未打算永久离开香港。
根据规定,强积金计划成员只有在退休、永久性离开香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下才能获得强积金累算权益。如有作出虚假声明以申领强积金,一经定罪,可处监禁2年及罚款。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