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二零一七年,陈浩天在“民族党”位于旺角的街站指挥
宣扬“香港独立”的“民族党”,昨日被政府以涉嫌违反《社团条例》,要求该党暂时停止运作。消息传出,建制派与反对派的反应迥异。
“港独”违宪、违法,取缔港独组织,乃天经地义之举。对特区政府合宪、合法的行动,反对派却对当局的行动指手画脚。由始至终,反对派对“港独”这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要么犹抱琵琶半遮面,要么顾左右而言他,亮出所谓政治打压、保障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做挡箭牌。
且看反对派的反应:
反对派立法会召集人莫乃光认为,当局没有必要采取相关行动。他认为,在社会有不同意见下,政府应该做的是“坐低慢慢讨论,慢慢倾”。公民党杨岳桥声称,该党虽不认同“民族党”的主张,但基本法列明香港人有言论、集会、结社自由。他认为,消灭“港独”最好的方法,是以自身的良好管治,说服香港人其他的主张并不需要。民主党胡志伟强调,该党不认同“民族党”的“港独”主张,但仍会捍卫基本法列明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
大状成堆的反对派,法庭上不是经常运用“是或否”问题,盘问证人吗?
这里一问反对派,你们是否反对“港独”?二问反对派,“港独”违宪、违法是否应该依法予以取缔?
上述两个问题若答案都是“是”,那么莫乃光、杨岳桥、胡志伟上述的说法都是“屁话”。他们口口声声“不认同”“港独”,却纵容“港独”分子违法,这是什么逻辑?
这里再问:公民党有旗帜鲜明反对“港独”吗?民主党有旗帜鲜明反对“港独”吗?
反对派声称不主张“港独”,却用大量篇幅,为“港独”分子的言行解困。反对派伪善回应背后,说明他们与“港独”分子乃一丘之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反对派不是老将法治精神挂在嘴角吗?“港独”组织及言行,无关基本法列明的结社及言论自由,全因“港独”组织与言行,触动了法律的红线,若不予以取缔,便是有法不依,违反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