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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掌握“民族党”51项证据 有组织有计划推动“港独”

2018-07-19 03:16:33大公报 作者:朱晋科 庄恭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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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 “香港民族党”推动“港独”试图分裂国家,近千页文件“独”证如山!民族党昨在网上公开警方完整来信,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在给予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建议文件中,列出“民族党”51项“罪证”。警方估算“民族党”成员人数为30人至50人,并指出该党过去两年不只是口头鼓吹“港独”,还有九项“实质行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港独”。“民族党”煽动对内地人的歧视和仇恨,甚至扬言会使用武力去实现“港独”。警方认为,特区政府不应等到有暴力政治运动才干预,须立即采取“预防措施”,阻止“民族党”再有实际行动。

“香港民族党”昨晚在社交网站公开警方近千页文件,包括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林晓彤建议保安局长李家超,要求局长行使《社团条例》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的百多页英文文件。

成员人数30至50人

文件列出民族党51项鼓吹和推动“港独”的“罪证”,大部分是陈浩天的活动纪录,例如他在创党记者会宣布参选立法会,接受纸媒、电子媒体和网媒访问、街站以及多次到台湾出席活动的言论资料,亦有“香港民族党”的刊物等。警方估算“民族党”成员人数是30人至50人。

文件引用“民族党”创党时提出的六大纲领,包括“建立自由而独立的香港共和国”、“支持并参与一切有效抗争”以及“废除未经港人授权的基本法”等,违反基本法第一条及第十二条。文件又指,陈浩天在2016年3月28日创党记者会上已扬言“港独是唯一的出路”,“不承认香港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甚至认为“香港的历史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更长”,这些言论均公然蔑视香港的宪制秩序。

煽动仇内 鼓吹流血

警方强调,“民族党”创党两年多来不只是口头鼓吹“港独”,还有九项“实质行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港独”,例如陈浩天曾提出渗透政府各部门和警队;积极与海外的分离组织建立联系;举办“中学政治启蒙计划”在各校组织中学生;向本地大学及院校提供“港独”标语;出版刊物“众议”;透过传媒访问、电台、互联网作政治宣传;摆设街站及举行公众集会;参选立法会选举;筹款及招收成员等。

警方在文件中提到,“民族党”在不同场合提到会采取有效手段达成“港独”,包括当其他手段无效时会使用武力,并引用陈浩天在2016年接受在商台节目上称,如果三罢(罢工、罢课、罢市)行不通,“流血先得嘅,咁唯有流血”,甚至曾形容“民族党”是“革命党”。文件又指,陈浩天煽动对内地人的仇恨,声称内地人抢走港人资源,警方认为陈浩天作为民族党召集人“不是单纯政治表态”,而是“有活跃行动去执行其政治理想,实践‘港独’的目的。”

警方强调,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有强烈和迫切的需要,同时有坚实和充足的法律基础,以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陈:“港独”立场不会变

陈浩天昨日被问到若“民族党”被取缔,会否继续以个人名义宣扬“港独”。他扬言,自己的“港独”立场从来都不会变。至於会否以法律途径向政府决定提出司法覆核,他称仍要谘询法律意见,有可能会做司法覆核,但要等完成现有机制的上诉程序後才决定。

违背“一国两制”基本法对国家构成实际威胁

警方在致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信中指出,建议对“香港民族党”作出禁令,合理地平衡了社会利益和个人权利,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并非绝对,不应破坏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平等和不受歧视的权利,而“民族党”的目标及政策,包括歧视非香港居民和内地公民。

信中提到,根据收集到的证据以及必要性和平衡性测试,助理社团主任认为,“香港民族党”实现“港独”、建立香港共和国的目标,与“一国两制”这一首要宪制秩序,以及基本法相违背,其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与运作,对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构成实际的威胁,因此禁令关乎《社团条例》第8(1a)条所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公众的权利与自由需要。

不能等到引发暴力才行动

信件指出,“一国两制”是香港特区建立的根本宪制秩序核心,特区政府有义务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公众的权利与自由,特区政府不会也不能等到刑事罪行、暴力、违法行为或引发暴力的政治运动发生才采取行动,否则会被视为容忍这些不合法行为。

信件又强调,“民族党”自成立以来,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努力,以达至“港独”和建立香港共和国的目标,“民族党”的非法活动毫无疑问已超越行使宪制权利的界限,助理社团主任确信,有高於一切的公众利益需要,去作出禁令。

陈浩天激进“港独”言论

·若果要真系流血先至能够得到自由嘅话,或者令到香港保存落去嘅话,咁无办法都要流血。

·“民族党”会矢志以一切可行之手段夺权,誓要令香港成为一个没有中国人的香港,令香港永久从中国分离出去。

·咁武装革命系最後一个途径,咁唯有武装革命㗎啫。

·我哋就系要明目张胆,明刀明枪搞“香港独立”,“就系要分离,就系要离开中国”。

·依家我就喺呢度代表“香港民族党”呼吁全香港所有市民,一齐身体力行推动“香港独立”,“香港独立”系我哋嘅唯一出路。

“民族党”五宗罪

·提倡“港独”及建立“香港共和国”,违反“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及基本法

·声明及行动危害国家领土完整以及他人的自由与权利

·提倡“港独”不是空谈,而是有活跃行动去执行,实践“港独”的目的

·“民族党”目标及政策,歧视非香港居民以及中国公民

·2018年参与旺角“义士陷黑狱、星火送暖光”行动,“民族党”宣称放弃使用暴力,并非其真正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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