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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派庇护“民族党”犯众怒 美国“关切”被指双重标准

2018-07-20 03:16:46大公报 作者:高仁 冯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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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梁家杰以歪理为“民族党”及陈浩天辩护,被批荒谬

大公报讯 “民族党”日前公开的警方关於“香港民族党”的文件,详列该党51项“罪证”,强调该党不仅是口头鼓吹,更是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港独”,需采取预防措施以阻止该党再作出实际行动。乱港派连日来扭曲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真义,以“民族党”仍未作出暴力行为等歪论为其辩护,昨日更有人称未付诸实践便无法律可以制裁。多名资深法律界人士支持警方观点,强调法例针对的不仅是这组织做了什麽,更包括将会做什麽,若混淆视听,颠倒因果,只会误导市民,助长“港独”祸害。

公民党主席梁家杰昨日在接受电视台访问时为“民族党”辩护,称警方所有指控都仅停留在空谈的程度,“只要你的思想是停留在你脑海内,没有将之付诸实行,就没有法律可以制裁你”。对此,多名法律界重量级人士力斥梁家杰荒谬,表明支持警方防患於未然。

非“言论自由”可以开脱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认为,警方已提供足够法律和证据,因为“民族党”的“港独”言论“讲得出来就应该是真的”,否则没必要透过不同渠道,甚至在学校鼓吹。她亦重申,鼓吹“港独”已违反基本法第一条,已经超越了言论自由范围。

这个组织本身就是非法的

对於乱港派以“民族党”不曾使用武力为其辩护,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胡汉清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连呼“荒谬”,“一定要暴力的话,难道要武装起义吗?”他又以黑社会为例指出,即使仍未做出实际犯罪行动,但只要自称黑社会会员,或怂慂他人进入黑社会,甚至唱黑社会诗句都属违法,“因为这个组织本身就是非法的”。胡汉清批评乱港派逻辑离谱,“总之我打着民主旗号就一定对,谁控告我就是打压我,就是压缩言论自由空间。这是低估了香港人的智慧。”

胡汉清进一步指出,如果只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而不防止相关行为再出现,便是“治标不治本”。他认为今次事件更让大家看到基本法23条立法的迫切性,“为什麽病了还不看医生?”吁大众勿将23条“魔鬼化”。

社团例原意是提前介入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社团条例》法例原意正是要在组织合理化与合法化之前行动,阻止危害整体社会行为出现,而非之後,故执法理应在组织成功注册,甚至成功“达标”之前进行。

汤家骅表示,若等待看看组织能否成功“达标”才取缔必为时已晚,或执法过程可能引至社会更大动荡,“所以这些法例针对的不是谁人做了什麽,而是这组织会做什麽;把这因果颠倒了,只会令社会讨论失焦,甚至误导市民。”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亦表示,香港特区政府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是依据《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对自由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限制而作出,此限制符合相称性的法律测试。该会促请及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根据《社团条例》或其他法例,禁止任何“港独”社团或公司运作。

“独”证有图有片无从抵赖

警方近千页文件详细记录了“香港民族党”两年来51项活动,由2016年3月28日创党记者会开始,直至2018年5月27日“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参与“义士陷黑狱,星火送暖光”集会,掌握证据包括电台节目原文纪录、街站和集会资料、facebook直播等,“独”证如山无从抵赖。

警方钜细无遗记录“民族党”活动,透过“民族党”的网页、facebook、YouTube、媒体直播、电台等渠道,将陈浩天、周浩辉的发言逐字逐句记录下来。例如陈浩天於2016年3月30日接受卢斯达访问,片段来源就是YouTube。

此外,“民族党”在香港不同地点举行17次街站播“独”,警方多数以“民族党”的facebook帖子或YouTube片段作为证据。但2016年11月13日的荃湾街站,警方就以调查报告形式记录。“民族党”公开露面的仅有陈浩天和发言人周浩辉,而据文件显示,“民族党”於当日下午3时至7时在荃湾大河道对出摆设街站播“独”,警方接到投诉,负责回应警方查询的是一名叫做“Tong Chi-hang”的“民族党”成员。

警方亦有记录“民族党”对於时事的评论,例如民族党在facebook分享了港人在足球比赛时嘘国歌的新闻,声称“所谓‘国歌’只是中国殖民的象徵,毫不值得香港人尊重”。陈浩天到境外接触分裂势力,警方亦有逐一记录。台湾基进党主席陈奕齐於2017年11月9日在facebook标签陈浩天的帖子,亦成为警方证据。

美庇“民族党”唯恐港不乱

政府考虑禁止煽动“港独”的“香港民族党”运作,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馆发言人昨日回应传媒查询时声称,密切留意事件,而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及集会自由是美国人民及香港市民核心价值,应该被保护。多名政界人士批评有关讲法,认为美国不应干预香港内部事务,而自由不是没有限制,“民族党”的言行威胁国家安全,理应依法被取缔。

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馆发言人Darragh Paradiso昨日接受传媒查询时,声称香港繁荣稳定建基於法治,其中政治言论和其他在基本法中列明的民主常态,理应受保障:“我们关注任何被视为会侵蚀这些保障的行为。”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批评,美国不应说三道四,现时“民族党”提倡将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触及国家底线,也是大逆不道的事,严重危害国家领土安全,根本不被社会所接纳。此外,警方的文件亦指出,“民族党”危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执行《社团条例》都是依法办事,与结社自由毫无关系。

“港独”触碰国家底线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直指,如有人於美国境内成立分裂国家的组织,大肆宣传并用实际行动“搞独立”,美国政府又是否会放任及同意有关组织注册。他批评,美国若连自己都不同意分裂国家的行为,却对取缔“民族党”一事说三道四,根本就是持双重标准。陈恒镔相信,如继续纵容这类分裂中国的组织於香港活动,美国自己的利益亦会受损,呼吁对方不要再哗众取宠。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柯创盛认为,美国不要混淆视听,亦不要挑起国家与人民之间的矛盾。陈浩天的言行以及“民族党”政纲,触碰国家的底线,严重违反“一国两制”及基本法,这无关结社自由。

自由绝非无限制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认为,美国根本不了解香港情况,就作出如此武断的说法,这是毫不尊重中国中央政府以及香港特区政府。现时“民族党”鼓吹“香港独立”,损害国家领土完整。“美国这个说法,根本就是搞分化。难道美国希望有政党提出各州‘独立’吗?”他又说,外国民主国家也会禁止政党分裂国家,这是很正常的做法,自由不是没有限制,一旦损害他人的权利,就应该受到限制。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浙江省同乡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詹洪良表示,民族党散播“港独”言论,意图分裂国家,已经是在挑战宪法和基本法底线,破坏“一国两制”,早已远超言论、结社自由,此事纯属香港内部事务,外国无权亦不该插手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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