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理据:
•“民族党”的非法活动毫无疑问已超越行使宪制权利的界限,故确信有高於一切的公众利益需要,去作出禁令。
乱港派歪论:
•禁止“民族党”运作是打压言论自由及结社自由。
谭惠珠:
•鼓吹“港独”违反基本法第一条,已经超越了言论自由。
警方理据:
•“民族党”创党两年来,不只是口头鼓吹“港独”,还有九项实质行动,有组织、有计劃地推动“港独”,例如该党曾提出渗透政府各部门和警队,筹款及招收党员等。
乱港派歪论:
•一切只是空谈,未有付诸实践便不会受法律制裁。
胡汉清:
•这个组织本身就是非法的,就如即使没有做出黑社会行为,但只要自称黑社会会员,或怂慂他人加入黑社会,甚至唱黑社会诗句都属违法。
警方理据:
•特区政府不应等到有暴力政治运动才干预,须立即採取预防措施,阻止“民族党”再有实际行动。
乱港派歪论:
•无涉及暴力行为,便不应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
汤家骅:
•法例针对的不是谁人做了什麼,而是这组织会做什麼,若待组织成功达标才取缔,必然为时已晚,或执法过程可能引致社会更大动荡。
大公报记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