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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力撑警方理据

2018-07-20 03: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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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理据:

  •“民族党”的非法活动毫无疑问已超越行使宪制权利的界限,故确信有高於一切的公众利益需要,去作出禁令。

  乱港派歪论:

  •禁止“民族党”运作是打压言论自由及结社自由。

  谭惠珠:

  •鼓吹“港独”违反基本法第一条,已经超越了言论自由。

  警方理据:

  •“民族党”创党两年来,不只是口头鼓吹“港独”,还有九项实质行动,有组织、有计劃地推动“港独”,例如该党曾提出渗透政府各部门和警队,筹款及招收党员等。

  乱港派歪论:

  •一切只是空谈,未有付诸实践便不会受法律制裁。

  胡汉清:

  •这个组织本身就是非法的,就如即使没有做出黑社会行为,但只要自称黑社会会员,或怂慂他人加入黑社会,甚至唱黑社会诗句都属违法。

  警方理据:

  •特区政府不应等到有暴力政治运动才干预,须立即採取预防措施,阻止“民族党”再有实际行动。

  乱港派歪论:

  •无涉及暴力行为,便不应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

  汤家骅:

  •法例针对的不是谁人做了什麼,而是这组织会做什麼,若待组织成功达标才取缔,必然为时已晚,或执法过程可能引致社会更大动荡。

  大公报记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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