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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党”反向警方索取监视陈浩天资料 政界:拖延时间

2018-07-30 03:16: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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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 保安局拟引用《社团条例》,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运作,“民族党”竟反过来要保安局交代在建议作出禁制前,有否与警方进行有关通讯,又要求警方交出监视召集人陈浩天的纪录。保安局和警方均表示收到“民族党”的信件,正跟进处理。香港政界人士批评,“民族党”作为违法组织,根本无权干涉行政机关的程序,认为“民族党”的策略是故意拖延时间,态度嚣张狂妄,特区政府取缔“港独”组织不应手软。

继上周三去信保安局要求把申诉期延长至两个月後,“民族党”昨日又在社交网站称,已要求保安局书面确认在收到警方建议书前,没有与助理社团主任及其下属有任何通讯,否则要交出相关通讯纪录;又要求警方最迟於今日交出对陈浩天的监视或观察纪录,以及预备建议书前所收集的录音、录影资料、所有用及或无用及的资料等。

保安局回覆《大公报》查询时称,收到“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代表律师的信件,信中提出一些要求,保安局正徵询法律意见,稍後会作出回覆。警方亦表示,收到陈浩天代表律师的信件,正跟进处理信中提出的要求。

保安局正徵询法律意见

“23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直斥陈浩天嚣张狂妄,提出不合情理的要求,认为“民族党”根本无权干涉行政机关程序,“咁系非常可笑,相当於警方去捉贼,贼有咩理由要求警方先拿出证据?”

他又说,当局给“民族党”二十一日时间解释已是仁至义尽,当年港英政府取缔其认为有危险的组织时,都毋须给对方任何解释,特区政府绝不能姑息养奸,不应延长“民族党”申诉期限。他又相信,“民族党”的目的,是为了把事件拖延到立法会复会,令其他反对派可再次合力声援“港独”。

旨在混淆视听拖延时间

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曼琪强调,保安局取缔“民族党”理由非常清楚,更提供了约800页“罪证”,“大家眼见陈浩天明显地主张‘港独’,但保安局仍依足程序给予申述机会,我觉得政府行动绝对合理、有理有据。”

她批评,“民族党”推动“港独”乃事实,陈浩天反索资料不但“无必要、无关联”,更与《社团条例》毫无关系,“民族党”此举旨在混淆视听。

工联会会长、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亦强调,“民族党”推动“港独”明显是触犯法律,保安局提出要“民族党”提供申述是合理要求,批评对方行为明显是想把焦点转移至警方搜证上,企图采取拖延战术及把两件事混淆。他重申,反对派不应再以言论自由去包庇“港独分子”,“民族党”推动国家分裂,“这比三合会的危险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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