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栗时生报道:香港外国记者会(FCC)自1982年起,便租用中环下亚厘毕道2号北座的政府物业作为会所,协会网站资料显示,每隔七年它们就要与政府重新谈判租务条款。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前日在Facebook贴出给FCC第一副主席Victor Mallet的公开信,质疑FCC获得政府支持,竟将成陈浩天获邀发表“港独”言论的平台。曾任其新闻统筹专员的冯炜光在贴文下留言,建议特区政府收回FCC物业:“岂能以中国人的资源去让外国人拿来分裂国家!”
FCC在香港初时并无固定会址,曾在旧告罗士打大厦、旭龢道15号、上环李宝椿大厦等地开设会所,甚至在1963年破产,有几个月遭清盘而短暂关闭。
该会其後迁往希尔顿酒店和遮打道寿德隆大厦,但到了1980年,面对租金飙升,时任会长当奴韦斯(Donald Wise)写信给港督麦理浩提出要求租用美利楼,麦理浩反建议租用中环旧牛奶公司仓库,并提供五年租约。
该会在1982年迁入现址,至今36年。FCC网站亦提到,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於2007/08年度担任发展局局长期间,曾代表政府与FCC就租约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