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国记者会(FCC)计劃於本月14日,邀请“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到该会演讲。
“香港民族党”因为鼓吹“港独”,违反宪法和基本法,特区政府拟引用社团条例禁止其运作。FCC竟然邀请一个违法组织负责人演讲,演讲的主题更是“港独”议题,其行为已经无关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
儘管FCC声称,过往曾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演讲,又称邀请他们演讲不等於认同讲者的观点。但FCC的解释根本无法自圆其说,他们是打着言论自由的大旗,为违法的“港独”分子,搭建传播“港独”的平台。过往的确曾有不同政治观点的人在FCC演讲,但相关人士大不了打“擦边球”,绝对不敢明目张胆地触及法律底线。
法律底线是所有人都不能逾越的,全世界都一样。例如西方国家对伊斯兰国(ISIS)的处理手法和态度,FCC不妨将这个演讲地点搬到美、英、法,再将演讲人物换成ISIS的主脑,美、英、法会因为言论自由容许这个演讲进行吗?对不起,绝不允许!因为影响国家安全。
香港是开放、民主、多元社会,但不等於任何人可以亮出言论自由大旗,随意触及法律底线。FCC以言论自由为名,为反对派和“港独”分子搭建宣讲平台,显示FCC已经不是一个外国记者的“联谊”机构,他们试图将FCC变成“保留地”和“窗口”,为反对派及“港独”分子建造“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