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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会址享特惠租金中环物业售“占中死士” 梁振英敦促公开租约

2018-08-08 03:16:31大公报 作者:栗时生 李斯达 黄洋港 冼国强 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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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土地注册处文件显示,FCC持货14年,卖出友信大厦物业时帐面只赚了50万元

香港外国记者会(FCC)为“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提供播“独”平台,惟乱港派和外国政客连日来纷纷发声力撑FCC,当中包括所谓“占中死士”、对冲基金经理钱志健。大公报记者调查发现,FCC与钱志健关系密切,2006年FCC曾以350万港元将中环千呎物业售予钱。另据政府产业署资料,FCC会址面积约1.8万方呎,呎租约为32元,较中环甲级写字楼平均呎租132元便宜七成。

根据FCC去年的财务报告,该会资产丰厚,虽然去年营运录得55万元的赤字,但淨资产仍有5100多万元。大公报发现,FCC除租用中环下亚厘毕道2号的政府物业作为会所外,在香港曾经持有至少两个物业,一个位於中环环贸中心,FCC於2005年以780万元从“积华国际有限公司”手上买入,并持有至今;另一个是中环友信大厦5楼,FCC於1992年以300万元买入,但2006年以350万元售出,持有14年帐面仅获利50万元,买家正是日前站出来为FCC护航的钱志健。

钱志健与FCC曾有买卖关系

本身是FCC会员的钱志健前日接受《苹果日报》访问时称,陈浩天本来在香港社会并不多人理会,但陈浩天演讲的参加名额“已经爆晒”,认为这与建制派“煲大”事件有关。他又扬言,港人就2047年後应如何发展及中共会存在多久等问题作所谓“学术讨论”无问题。

FCC于1992年以300万元买入中环友信大厦5楼一单位,2006年以350万元卖予钱志健及黄莉迦

大公报记者发现,2006年2月FCC卖物业给钱志健後,有传媒报道过有关交易,指友信大厦五楼全层连平台共千呎,原业主自用做会所,放盘叫价370万元,但很快就有客洽购,最後以350万元成交。土地注册处资料显示,钱志健是和一位名为黄莉迦的女士联名买楼,并向银行做过按揭。记者昨日上门走访,发现该处现为钱志健创办的“MDE Hedge Center”和“MDE Walters Capital”的办公室,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和顾问培训。记者曾就该物业交易事宜向FCC和钱志健查询,但截稿前未获回覆。

FCC租金低同区甲级七成

坊间近日热议FCC租用中环黄金地段的会址是否受到政府优待。据政府产业署提供的资料,该物业总楼面面积为1670平方米,即约1.8万方呎,最新租约为期七年,至2023年初终止,目前每月租金为58万元。经换算,该会址平均呎租为32元。

差饷物业估价署资料显示,今年6月中区甲级、乙级和丙级写字楼的每月平均呎租,分别约为132元、80元和53元;根据仲量联行资料,与FCC一街之隔的威信大厦,每月呎租由44元至76元不等,FCC的租金均低於上述数字,比同区甲级便宜七成。

彭定康屡藉FCC放“暗独”

图:彭定康屡次在FCC发表“乱港”言论

香港外国记者会(FCC)计划邀请“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演讲,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表明坚决反对。“过气”前港督彭定康日前却突然发声,主动为FCC护航,更指外交部不应介入香港内部事务。翻查资料,彭定康与FCC关系一直密切,他卸任港督后每次来港,都会在FCC发表“乱港”言论。政界人士直指,彭定康现时就香港事务说三道四才是不合理,更是别有用心。

在任时流连FCC俱乐部饮酒

外国记者会于网站表明,1982年迁入现址后一直与历任港督尤其是彭定康关系密切。“肥彭”更是FCC的第一号会员,经常流连FCC俱乐部喝酒。彭定康离港不到两年再来港时,第一时间就选择到FCC宣传新书。

事实上,彭定康卸任后每次来港,都会在FCC演讲。2016年11月,“港独”争议和宣誓风波成为香港社会舆论焦点时,彭定康即选择于敏感时刻来港,抵达后即于FCC上公开评论“港独”。2017年9日,不甘寂寞的肥彭再次藉宣传新书为名来港,于FCC午餐会上说三道四,大赞“香港众志”黄之锋,又批评香港不应禁止社会讨论“港独”议题。

言论自由须有底线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冠深就批评彭定康才是干预者,企图推动“暗独”,“外国记者于香港、于我们的地方,去邀请‘港独’分子做分裂国家的事是不可接受的,外交部提出意见很自然。”

律师会前会长、立法会议员何君尧质疑彭定康与FCC为“港独”护航别有用心,强调对方的言论无稽,因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

“FCC会邀恐怖分子演讲吗?”

多名工商界人士表明,任何地方的言论自由都有合理的限制,包括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香港民族党”是鼓吹“港独”的非法组织,FCC却邀请对方在香港进行分裂国家的演讲,质疑是想藉此播“独”。

全国政协常委、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冠深强调,“民族党”已清楚表明支持“港独”,企图分裂国家,若FCC再邀请对方来演讲,并不恰当。他又指,香港绝不容许鼓吹“港独”。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侨界社团联会会长余国春表明,民族党是鼓吹“港独”的非法组织,FCC不应该邀请对方在香港进行分裂国家的演讲,质疑对方是否想藉此散播“港独”议题。他强调,外交部发声是维护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与新闻自由毫无关系,吁反对派不要混淆视听。

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强调,任何地方的言论自由都有合理限制,包括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当局正拟禁止“港独”组织“民族党”的运作,质疑FCC邀请陈浩天演讲,只会令事件不断炒作,“试问该会会邀请恐怖分子、基地组织(即“基地”)的人来演讲吗?”

梁振英敦促外国记者会公开租约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在社交网站以英文撰文,透露曾委讬数间专业机构查册,发现公众不能查看香港外国记者会(FCC)会址的租约,敦促FCC公开有关租约。他又批评,“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的主张已违反基本法23条,FCC邀请他作讲者已经逾越“红线”。

梁振英表示,自己和FCC就该会会所租约有无受到政府优待一事有分歧,是时候重新检视事件。他透露,为厘清有关事实,曾委讬数间专业机构向政府土地注册处索取涉事会址的租约副本,但最终发现该租约并不开放予公众查阅,令一众专业人士震惊。他促请FCC公开完整租约,因为“那里毕竟是公共财产”,FCC无权垄断,“一旦知道租约的完整条款和条件,其他机构如像FCC般有相同需要,可以参与竞投。”

邀陈浩天演讲逾越“红线”

至于FCC坚持邀请陈浩天作演讲嘉宾,梁振英认为,FCC前日的声明,已经说得非常清楚,该会不会排除邀请主张“台独”、“藏独”和“疆独”的分离主义者作活动主讲嘉宾,梁振英说,不清楚香港有多少私人业主会欢迎“一个租客以主人身份招待这种讲者(陈浩天)”,但“保守地说(Putting it very mildly),特区政府为何要与别不同呢(why should the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be any different)?”

梁振英重申,以往从未质疑FCC邀请谁作演讲,但传媒应该知道,陈浩天并非一般反对派人士,“香港民族党”开宗明义要将香港从中国版图分裂出去,有关主张抵触基本法23条。他认为,外国记者会今次是蓄意邀请陈浩天演讲,有关决定已逾越“红线”(crossed the line)。梁振英又称,无人会说FCC的平台是向所有人开放,事实上并非如此,亦不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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