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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诚实取用电脑案全煞停

2018-08-11 03:16:3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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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中华基督教会协和小学教师泄露试题案,四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诉但被高院驳回,判词质疑律政司对“不诚实取用电脑”的法律理解出错。消息称,律政司前日因应裁决向内部发出备忘,押後已检控提堂的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案件,以待律政司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澄清法律定义。

  涉案三名协和小学女教师,被指於2014年新生面试简布会期间,用手机拍摄小一入学叩门试题并传送给朋友,以协助对方子女预备应试,四人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今年三月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

  高院暂委法官彭中屏於本周一就案件颁布判词,指出控罪中“不诚实取用电脑”,与“使用电脑”的意思有异,控方必须证明被告是不法地取用电脑资料,才能被裁定罪成,质疑律政司误解“不诚实取用电脑”的意思。

  偷拍可检控遊蕩

  有消息称,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许绍鼎本周四向刑事检控科发出三页纸的电邮,称因应彭官判词,须把已起诉“不诚实取用电脑罪”的案件全部押後,待律政司於七日内向彭中屏法官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上诉文件。

  由於有关罪名常被广泛用作控告偷拍走光照片等罪行,电邮建议,若遇上同类个案,可考虑以遊蕩、在公众地方作出猥亵行为等其他控罪作出检控。

  律政司昨回应,已於八月九日将动议通知书,送交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存档,以求证明有关案件的决定,涉及具重大而广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论点。

  由於相关司法程序仍在进行,律政司不适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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