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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批FCC助陈浩天煽“独” 张晓明:港应考虑23条立法

2018-08-16 03:16:18大公报 作者:马静 庄恭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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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张晓明指FCC邀请陈浩天播“独”,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张晓明昨日在北京回应香港外国记者会(FCC)邀请“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的召集人陈浩天演讲时指出,这些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所谓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及结社自由的范畴,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他说,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确实要好好地反思和检讨,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一些不足。对于媒体追问,是否就此应该展开23条立法,张晓明回应说:“你们也可以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张晓明指出,此事需要首先厘清一个问题,那就是其行为是不是违反香港基本法?违反基本法算不算违法行为?他说,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违反基本法当然就是违法,而且违反的是香港的宪制性的法律,要比违反一般的民商事法律性质要严重得多。

“民族党”是非法组织

张晓明说,最近这一段时间,香港一些人关于“香港民族党”、陈浩天及FCC邀请陈浩天去演讲的评论,有意地混淆视听,避开陈浩天的言行。“香港民族党”本身就没有经过合法註册,是一个非法组织,他的所有的活动应该说都是违法的。“他的党章裏明确提出要推翻基本法,要成立所谓的‘独立’的香港共和国,要支持和参与一切有效的对抗。成立这几年来,大家也看到‘香港民族党’明目张胆地宣扬‘港独’主张,招募成员,向社会募集资金,从事有关的活动。陈浩天本人还曾经狂妄地叫嚷过要拿起武器保卫香港。这些事实都清楚不过地说明‘香港民族党’以及陈浩天等人是有预谋、有组织、有行动地从事意图分离国家的活动,是要分裂国家。”

FCC助煽动分裂国家明显违法

张晓明强调,这已经不仅仅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了,而且涉嫌违反香港的刑事法律,包括现行的刑事罪行条例的第九条规定的煽动罪,这个行为的违法性质是非常严重的。

关于FCC邀请陈浩天演讲,张晓明指出,FCC明知陈浩天和“香港民族党”意欲何为,但是不顾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和香港特区政府的再三劝告,一意孤行。“这个也已经不是一般性的不友好行为,也不是一般的干预或者挑衅的行为,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而是协助进行分裂国家的煽动或者说协助煽动分裂国家,从法律定性的话,毫无疑问也是违法的。”

张晓明重申,香港民族党、陈浩天以及FCC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所谓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及结社自由的范畴。“即使是世界上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有最宽泛的解释,也不可能包含蓄意违法的自由,也不可能包括蓄意煽动分离国家的自由。”

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张晓明强调,因此会坚决支持特区政府对“港独”组织及其活动依法惩治,也包括对协助“港独”的活动依法加以规管。这是关係到维护香港法治的大问题,既然是违法行为,那麼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法後果。他认为,涉及“港独”分裂国家这样的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香港主流民意也是不含糊的。

张晓明表示,这件事情也提醒大家,确实要好好地反思和检讨,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一些不足。他说,去年七月一日习总书记在香港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裏特别强调,要落实好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这一句话是何等重要,也应当成为我们和香港特区政府及香港社会各界今後要努力的一个方向。

有媒体追问,是否就此应该展开23条立法,张晓明回应说:“你们也可以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特首:“港独”逾越底线 会依法采取行动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回应“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到香港外国记者会(FCC)鼓吹“港独”一事时指出,“港独”完全逾越和触碰了道德及责任底线,特区政府会依法对超越法律底线的情况采取行动。

林郑月娥昨日在北京会见传媒时,重申特区政府前天(14日)对FCC协助陈浩天“播独”事件发表的声明,表明感到极度遗憾、完全不能接受。她反驳乱港派称“政府的声明是为限制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云云,批评这种讲法与事实不符,“我希望提出这一看法的人要深思。”

林郑月娥强调,“港独”完全逾越和触碰了道德及责任底线,而维护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完全无关,特区政府亦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及领土完整,这一原则不能妥协,特区政府的表态是维护国家宪法、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特区政府做任何事,包括遏制‘港独’,都会依法进行,若有超越法律底线的情况,政府就会采取行动。”

至于会否推动旨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林郑月娥说要看条件和整体社会情况。林郑月娥亦提到,虽然自己上任后,大家都认为香港社会相对平和下来,但只要有人挑起一件具矛盾性的事,就会造成社会分裂、撕裂甚至两极化,面对这种情况,她作为特首不能不考虑如何做一个相对有争议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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