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林海莹报道:申诉专员公署炮轰食环署管理公众街市不力“八宗罪”,包括巡查粗疏、执法不力、管理得过且过等。公署指公众街市租金水平偏低,过去五年财赤累计高达16亿元,变相要公帑“埋单”;有街市两摊档面积与售卖物品相若,租金差距却逾90倍等;摊档佔用通道,食环署半年内口头警告257次但无执法,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
食环署管理的99个公众街市整体承租率达90%,申诉专员公署昨日公布调查指出,76%摊档租金低於市场水平,街市连年经营亏损。调查发现,24个街市同时存在月租200元以下及9000元以上的摊档,同街市两临近摊档因租约性质不同,交回流动小贩牌只需交130元月租,而公开竞投的月租达1.2万元,造成不公平竞争。
申诉署揭28摊档閒置逾廿年
食环署无限制承租人可租摊档数目,公署发现,有承租人租23个摊档用作存货,另有两人将街市内的45%湿货摊档用作卖花。全港有1193个摊档被食环署冻结出租留作指定用途,元朗同益街市有28个摊档因维修问题,閒置逾20年。
公署并发现,街市普遍有摊档佔用公共通道、改变用途、营业时间不足及分租等问题。公署建议,食环署就租赁摊档数目设上限,检讨竞投模式及续租制度等,并应加强巡查,监察前线人员须严格巡查和跟进违规。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称,接受公署的意见,会由专责检视街市管理的队伍负责。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柯创盛称,极少数商户承租多个摊档作存货,明显浪费公共资源,但不少商户面对营商压力,改善街市环境前不应大幅加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