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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产检可享病假 怀孕24周流产获产假

2018-10-12 03:16:39大公报 作者:朱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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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施政报告建议延长产假至14周,《雇佣条例》将有两项技术性修订,包括女性雇员接受产前或产后检查

施政报告建议延长产假至14周,《雇佣条例》将有两项技术性修订,包括女性雇员接受产前或产后检查,不论有否医生纸,都可获有薪病假;并更新流产定义,原本怀孕28周或以上而流产的雇员才可获产假,门槛降至24周。妇产科医生表示,即使是流产妈妈,生理上恢复时间与足月妈妈一样,心理上亦需要更多时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昨日在施政报告措施记者会,交代延长产假详细安排,现时,女性雇员接受产前检查或产后治疗时,医生未必发出病假纸,只有应诊纸或收据,不获雇主承认。他称法例原意是孕妇产前检查都视为病假,故要修例列明,未来产前检查可领病假津贴。

复原时间与足月妈一样

流产定义降为24周,即是怀孕24周或以上流产者,也可享目前10周的法定产假。妇产科专科医生靳嘉仁回覆大公报记者表示,过去20年医学科技进步,28周早产婴的流产机会大大降低,近九成能够生存,但可能会有并发症,24周的早产婴生存机率亦增至约三成,但会有严重并发症或缺陷;而24周的早产以至流产妈妈,生理上如子宫收缩、排清产后恶露等,恢复时间与足月妈妈一样。

就政府建议增加的四周法定产假,靳嘉仁称,孕妇若有产前并发症妊娠糖尿等,产后医生建议观察起码三个月、即12周才确定康复;而妈妈喂人奶要喂足三个月,上班后可继续喂母乳的成功机会便愈高。故他认为延长产假十分合适。

当局会就延长产假的详细安排,谘询劳工顾问委员会和立法会,暂难料何时通过实行,但政府即日起延长所有女性雇员的产假至14周,医院管理局亦计划在本月25日会议讨论,若通过最快可即时实施。医管局初步统计,过去每年约有1000名员工获批法定产假,如实施新政策后需要额外聘用临时员工,每年额外开支可能涉约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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