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赖依婷报道: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今年4月在立法会大楼内,涉嫌抢去政府女行政主任(EO)梁诺施的手机,上周被警方起诉一项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一项普通袭击及一项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罪。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许否认所有控罪,案件将押后至12月17日再审。
押后至12月17日再审
控方将传召25名证人,证物包括警方与许智峯两段长213分鐘的录影会面片段,30分鐘立法会闭路电视片段及两段共18分鐘媒体访问片段。辩方称,要约一个月时间研究文件及準备。署任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12月17日再审,以便进行联合问卷覆核。许智峯准以8,000元保释。
控罪指出,36岁的许智峯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大楼内,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即一部属於政府的手提电话,以及在大楼内袭击女子梁诺施及阻碍她执行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