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梁定邦1989年担任市政局主席,1997年担任临时市政局主席\资料图片
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2007年在铜锣湾险遭绑架案,一名内地男子去年落网,被控一项串谋强行禁锢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续审。84岁梁定邦经法庭特别通道出庭,清场兼在屏风后作供,他忆述绑架过程历时约10分钟,以为“实死梗”,极力反抗,趁绑匪伸尾指入他口腔时,将之咬断。
46岁被告李国勇去年落网,他被控在2007年10月至11月6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不明人士串谋,强行禁锢梁定邦,意图取得赎金。
控方早前开案陈词,称证人兼事主梁定邦,在八十至九十年代出任市政局主席及前临时市政局主席,现年已84岁。
梁昨日出庭作供,经法庭的特别通道进出,他进入及离开法庭时均要清场,一直坐在屏风后,除了陪审团、控辩双方及法官外,公众未能看到其样子。
梁定邦供称,2007年11月6日案发当日,他按平日习惯,早上到铜锣湾怡和街的办公室上班,在地下乘搭升降机上楼,一名男子尾随,当到10楼时,升降机停下开门,该男子强行推他出去,外面有两名男子接应,意图将他塞进一个大木箱。
梁定邦忆述,木箱内有一支连接喉管的氧气樽,三人打算合力用胶纸绑起他,他称当时“极力挣扎,因为我知我实死梗”,惟年事已高,气力不够,下半身被推入箱内,其间一名绑匪意图用牛皮胶纸封他的口,并伸手指入他口内,他拚命地咬,结果咬断尾指,断指留在口内。
梁称,对抗过程约10分钟,对方又尝试为他戴上氧气罩,但被他拨开,其后有人到场施援,他终获救,送医院验伤时发现头顶、脸、颈等位置有损伤。
装修工管理员合力施救
拯救梁定邦的人是装修工人黎豪江,他供称,听到有人呼喊,先到11楼查看,不见异样,改从后楼梯步行至10楼,看见三名男子用一个大木箱挡着防烟门,他问对方:“你们在做什麽?”对方回应“送错柜”。黎留意柜上似有血迹,心知不妙,立即离开,致电管理处召唤人员前来视察。不久黎折返10楼,三名男子已不知所终,大木箱已移至升降机门旁边,内有一名男子被绑着,并呼叫:“好辛苦”。
当值管理员陈健华供称,当日早上九时许,有两名男子推木柜入大厦,称要送货到10楼,因10楼有装修工程,故不虞有诈,不久后他应黎的召唤上楼,见到大柜,发现梁定邦在内,马上扶梁出来询问究竟,然后报警。
控方称,根据环境证供,被告的指纹、手掌纹和脚掌纹与木柜等多项证物上的发现一致,推论被告是其中一名串谋者。
证人感惊怕可申免露面
2007年梁定邦险被绑架案,梁披露当时遭人塞入木箱的经过,他作供时法庭要清场,梁亦在屏风下作证,并由特别通道出入法庭,公众人士及记者,都不能目睹84岁高龄的梁定邦一眼。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不会就个别案件作出评论,但他指出以往牵涉到有关性罪行的案件,案中的受害人或证人,对出席法庭或面对疑犯时,感觉“惊怕”,可以向法庭申请用视像系统或在屏风下作证。
陆伟雄称数年前这种证人作证的做法,扩阔至其他刑事罪行,控方或法庭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受害人或证人可以在舒适、安全的环境下作供,指证罪犯。
但陆伟雄补充,在公平审讯原则下,感觉受惊怕的证人申请在屏风下或视像作证,批准与否由法庭作判决,法官通常会考虑到案件的性质、严重性、主控官和辨方律师等同意与否作决定,因为证人作供时神情及表现,可反映出证人供词是否可信。
司法机构发言人表示,对案件不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