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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土地制度改革借鉴港经验

2018-11-14 03:16:1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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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由上海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上海社科院港澳研究中心和香港明天更好基金主办的2018沪港合作与发展研讨会昨在沪举行,梁振英(中)作主题演讲/上海市政协提供

  【大公报讯】记者张帆上海报道:上世纪80年代,正值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面临资金短缺的严峻考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把盘活土地资源提上议事日程,要求上海市率先开展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制度改革的试点,而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当时的土地管理机制。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国家建设用地是无偿劃拨的,对於开展土地批租,在当时不仅没先例可循,且缺乏法律根据,无论是《宪法》还是地方法规都不允许土地买卖或批租。1986年9月,上海市政府组织了由规劃、土地、计委等部门及社科院等专家组成的房地产考察团到香港考察。考察团一回到上海,就立即着手起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办法。1987年11月29日,上海出台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配套的6个实施细则。

  在近一年的政策制定过程中,香港方面帮了不少忙。据第一任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局长蒋如高回忆,上海当年聘请了7位香港的顾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时任香港仲量行主席梁振英。梁振英不但参与了改革试点的具体策劃,研究了之后出台的办法,更亲自为上海的第一次土地竞标翻译标书。方案出台后,上海市政府还特地请来梁振英给当地的官员们讲课。

  徐泽:突破土地无偿无限期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徐泽亦谈到,上海城市土地改革有标志性,且当中很多经验在今天仍然很有启示,这项制度创新改变了在我国长期实行的土地无偿、无限期、无流动使用单轨制的行政劃拨模式,开启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大变革的序幕。这项改革的成功,突出的特点就是借鉴了香港的经验,及发挥了香港专业人士的作用,在中央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上海的改革者们大胆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特别是在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当中,发挥了破除思想束缚的先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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