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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案件存合理疑点 前田径教练脱非礼罪

2018-11-17 03:16: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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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七十七岁田径男教练被裁定猥亵侵犯罪罪名不成立后离开法庭/电视截图

  【大公报讯】记者周峻峯报道:77岁田径男教练涉嫌於八年前在大埔寓所藉词替女学员按摩乘机非礼的案件,裁判官练锦鸿昨裁定被告猥亵侵犯罪罪名不成立。他认为,案件存在合理疑点,儘管事发后事主见到被告感到厌恶,但证供显示两人未有交恶,事主仍送小礼物给被告、上载二人合照,及有身体接触。

  法庭以“W.H.”作为男被告的代号,控罪指出,W.H.於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4月8日某一天,在大埔猥亵侵犯女事主X。X早前在屏风后作供时表示,当时只有14岁的她,就读中三,被告藉词为她按摩肌肉,先邀约到运动场,午饭后,被告再提议返回被告住所继续。X忆述,当时被告认为长裤不便,自己也没戒心,便按建议除下长裤,其后,被告继续按摩她大腿时,突然动手扯下她的内裤,并用手不停打圈抚摸阴毛位置约1分鐘。

  官:法庭非推动社运之地

  练锦鸿指出,若X没有主动协助,被告难以脱下X内裤。此外,X声称遭摸阴毛的一分鐘期间,没任何阻止动作,亦没有按情理避开或以手阻挡。也有证供显示,案发后X保持与被告态度亲昵、有身体接触,由於在法律上未能达至毫无合理疑点,故撤销被告控罪。

  不过,练锦鸿认为,事主作供极其清晰有条理,受“#MeToo”运动启发而公开事件,是勇敢无私,无惧社会压力及公众注目,值得讚扬。此外,她这样做法长远可令社会更公平。但他称,法庭并非推动社会运动的地方,需要控辩双方证供是否达至毫无合理疑点而作出裁决,并不一定是事实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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