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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拉票丑态 知法犯法坏榜样

2018-11-25 03:16:16大公报 作者:郝寿 黄洋港 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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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被踢爆涉嫌以赠送礼物贿选、暴力冲击其他候选人的竞选活动、未经同意下鬼祟在私人摊档贴宣传单张等疑似违法丑闻后,反对派立法会九龙西补选候选人李卓人,在投票日前最后一天(24日)的拉票活动仍丑态百出。大公报记者发现,李卓人昨日拉票时涉嫌双重违例,先是把身体伸出车外,疑似未佩戴安全带,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又在双黄线禁区下车。有大律师直斥李卓人一再在拉票时带头违法、做坏榜样,呼吁警方严正执法、维护选举公平。

大公报记者昨日采访李卓人的拉票活动,目睹其宣传车在闹市的马路上行驶期间,李卓人从车厢内站起来、上半身伸出天窗外,并用扩音器大叫拉票。   

大状:警须严正调查及检控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车辆行驶时乘客须佩戴安全带,否则属触犯香港法律。马表示,根据以往报道,李卓人已不止一次违反有关法例,反映他带头违法、践踏法律,不遵守香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规定,带来十分坏的榜样;而香港很多交通意外伤亡,都由不佩戴安全带引起。他又指出,警方须对事件严正调查及展开检控,“选举期间任何人都要守法,候选人亦不例外”,否则会令人感觉当事人享有法外特权,导致选举不公,对社会带来恶劣影响。

李卓人昨日另一涉嫌违法的劣迹,发生在油麻地一处公园外。李卓人到达拉票活动地点,他所搭的车辆未停靠行人路边,而是强行下车,跨过一条行车线行到行人路,罔顾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而该路段更是设有双黄线的禁区。

另外,李卓人昨午在美孚港铁站外拉票时,持续用扩音器大声宣传,现场距离住宅楼仅约十米。一位戴眼罩、穿居家服装的女居民忍无可忍,落楼当面向李卓人及其助选团表达不满,指噪音太吵,令她无法在星期六假期午休。

女居民投诉被滋扰,李卓人助选团不但未有收敛,反而口出恶言,凶狠辱骂“黐线?你”,身为男士的社民连黄浩铭更趋前与该位女居民近距离对峙。李卓人及其助选团几十人加上大型宣传板,严重阻塞行人路,供视障人士使用的触觉引路带亦被“占领”,有推车运货工人途经,不禁唉声叹气。

定罪可判监禁三个月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引用香港法例第374F章《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七条指出,车辆行驶时乘客须佩戴安全带,否则属触犯香港法律,而李卓人在车辆行驶时把上半身伸出天窗外“企高”,显示他并无佩戴安全带,已涉嫌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三个月。

这次补选候选人还有冯检基、曾丽文、伍廸希。

“占中”案被告站台 如“乱港骚”

九龙西补选反对派候选人李卓人昨日在美孚造势时,竟找来多个正在受审的“占中”案被告为他站台,包括搞手戴耀廷及陈健民、民主党李永达、公民党陈淑庄等,而多名曾因暴力示威而被判监的乱港分子,例如香港众志黄之锋和林朗彦、社民连黄浩铭等,亦到场为他助威。

资料显示,李卓人与非法“占中”关系密切。他曾于2014年违法“占中”前夕,赴台湾与“台独”分子施明德“交流经验”,他更扬言要为香港“普选”引进“台湾力量”。李卓人亦被指于“占中”前不久,秘密收受与美国情报人员频频来往的黎智英,多达150万元捐赠且未申报。

李卓人甚至可提前取得并发放美国国会尚未公开的声明,内容涉及声援违法“占中”搞事分子,当时这些搞事分子正在法庭受审,他的做法亦被批评是藉外国势力向香港法庭施压。

李卓人密谋“二次占中”涉嫌违法

今日,便是立法会九龙西补选的投票日,不论建制派还是“泛民”,均已宣布告急,以求在今次补选中胜出。大家若是打算支持李卓人的话,笔者则奉劝各位三思,因为他自参选至今,一直没有告诉大家,他跟“占中”期间的学运领袖黄之锋和杨政贤,成立了一个名为“公民连系”(Hong Kong Civil Hub)的组织,并且准备打着“公民抗命”旗号,密谋再次策动另一次类似“占中”性质的违法运动。

大家或许未听过“公民连系”这个组织名字,因为它在今年九月底才正式成立,官方网站则宣称,他们的成立目的,是要扞卫香港民主、人权和法治。可是,在他们所发表的《中国锐实力在香港》(China's Sharp Power in Hong Kong)报告中的〈结论〉部分,却重提2014年“占领中环”一事,并明言所谓“公民抗命的社会运动”,仍是“扞卫香港核心价值的最可持续性之方法”。

涉嫌作出虚假声明

该份报告又预期,香港到了未来的关键时刻,人们将会利用“公民抗命”,“使现行制度出现超越宪制规定上的转变”(transform the system extra-constitutionally),又提到“现在触犯法例的代价比过去更大”,所以提醒香港的示威者“应该变得更聪明,更有准备及更有警觉性地迎接关键时刻的到来。”

从这份报告的内容中,我们可以肯定李卓人成立这个“公民连系”组织,实际上是准备在将来再次策动“占中”形式的所谓“公民抗命”,只是现在未到所谓的“关键时刻”。另一方面,他们再次策动所谓“公民抗命”的目的,是要“使现行制度出现超越宪制规定上的转变”,即是他们届时所提出的政治诉求,很大机会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

法理上而言,李卓人作为立法会候选人,他所填妥的提名表格里,必须按照《立法会条例》第40(1)(b)(i)条规定,附有一项示明自己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声明。然而,他所属的“公民连系”,却表明准备“利用公民抗命,使现行制度出现超越宪制规定上的转变”,可见他所作出的拥护基本法声明,并非出自真诚。换言之,李卓人已是涉嫌作出虚假声明,触犯《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第103条。

此外,该份报告已显露了李卓人及其所属的“公民连系”成员,正在准备在将来再次策动“占中”形式的所谓“公民抗命”之犯罪意图(Mens rea),即是他们正在准备作出(makes any preparation to do)怂使他人不守法的行为(to counsel disobedience to law or to any lawful order),因而涉嫌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9(g)条及第10条的煽动意图罪。

撇除法理上的问题不论,李卓人及其所属的“公民连系”成员,一边声称自己要扞卫法治,另一边却密谋策动违法的“二次占中”,已足以证明他讲一套做一套。另一方面,“二次占中”若能成事的话,必然跟上次“占中”一样,对香港的社会、民生和经济带来极大破坏。各位若是真心热爱香港的话,又是否希望“占中”重临香港呢?大家是时候利用你手上的选票,决定香港的未来吧!(文兆基)

九龙西候选人还有陈凯欣、冯检基、曾丽文、伍廸希。 (小标题为编辑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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