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吉祥物“任何仁”宣扬助人信息,热爆全城。有不少市民坦言愿意伸出援手,但是万一施救失败,除了内疚,还要担心被追讨失救责任。香港心肺复甦委员会会长萧粤中医生表示,市民袖手旁观,很大程度是源自害怕出手后,导致病者有伤亡时,将要承担不必要的法律后果。该会建议政府应尽快制订《好撒玛利亚人法》(俗称《好人法》),减低公众的顾虑。不过萧强调,若施救者的行为是与大众一般可接受的大相迳庭,《好人法》将不可排除应有的法律责任。
现时许多国家,如中国、日本等已实施《好撒玛利亚人法》,其中内地在2017年通过《民法总则》关於急救範畴的条文,决定不区分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只要市民出於“见义勇为”,一律不需负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