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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处:外傭倘被揭做黑工 最高罚五万囚两年

2018-12-01 03:17:2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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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外傭在假日攻佔维园,她们不但佔用了足球场,而且还在草地紮营野餐/大公报记者李小榣摄

外傭在港工作,受法律规範及条款约束。入境处发言人表示,如有关外傭为任何其他人士从事未经许可的工作,开办或参与未经许可的业务,即属违反逗留条件,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和监禁两年。

入境处会更严格审批被定罪外傭,日后的工作签证或延期逗留申请。若申请人有不良纪录或违规行为,入境处会考虑拒绝有关申请。

而食环署发言人亦指出,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除非领有该署签发的小贩牌照,否则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贩卖,违例者会被检控,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如无牌贩卖活动同时阻塞通道,执法人员会引用《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加控违例人士在公众地方摆放物品造成阻碍,罚款五千元或监禁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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