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招牌隐患多 完善条例保安全\莊学谦

2018-12-07 03:17:39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审计报告指屋宇署对违规招牌执行清拆令,存在严重拖延\大公报记者黄洋港摄

  各种招牌五光十色,层层叠叠充斥天空─这是很多遊客对香港市区的第一印象,而这个画面,今年也变成了香港市容的特色之一,笔者就曾不止一次看到外国摄影和纪录片中,重点拍摄香港招牌的景象。可是招牌太多,相应的安全风险也浮出水面,笔者最近就注意到了一些相关新闻。政府审计署在上星期发表报告指出屋宇署对违规招牌的清拆令执行有严重的拖延,这种情况很可能导致危险发生。

  笔者也留意过其他国家地区关於招牌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发现相较於其他地区突然大面积拆除招牌的做法不同,香港的招牌保养审批制度其实更加细緻,也更加完善,例如新建招牌须受《建筑物条例》规管,按招牌的尺寸不同,也须获得屋宇署的批准或按《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所列的小型工程项目来管理和规範。在管理制度方面,香港本身的市容特点已做得很好,但为什么监管却得到了批评呢?

  责任不清晰 阻延清拆

  首先笔者认为,清拆的工作跟进会有困难,因为需要招牌拥有者自行去清拆,而这对於商户来说,是损失和额外的拆除成本,如果没有严厉的违反条例的成本,他们会选择不理会清拆。其二,是香港的商户流转快速,产生了很多的废弃招牌,而这些招牌需要政府机构找外判公司进行拆除,这些工作需要时间和人力物力。最后,关於危险招牌的责任问题,屋宇署的指引也不算明晰,是商户经营者,还是物业持有者,还是工程承包公司需要负责呢?不明晰的责任也助长了清拆工作被忽视和延迟的动力。

  这样的问题在法治社会不该出现,出现之后,笔者认为应该修订新招牌批准的条例,建筑公司如果承包招牌的安装工程,须严格要求要有相应的批准文件才能施工,从源头上制止有潜在危险的招牌出现。对於已经发出清拆令的招牌,则是马上检控未有执行的所有人,令违反条例的成本增加,令笔者欣慰的是,已经看到房屋署在积极地改善和展开了检控程序。而在此案例中,审计署则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及时发现了政府部门的疏忽和纰漏,证明政府的自我审查功能,也是行之有效的。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