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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确认林傲轩向警作抛掷动作/大公报记者 周峻峯

2018-12-20 03:17: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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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年大年初二旺角暴动案,四名被告梁天琦、李诺文、林傲轩和容伟业被控暴动、非法集结、袭警等七项控罪。控方昨呈堂播放一间电视台的影片片段,证人高级警司莫庆荣作供时称,确认站在警方防线前、向警方作出抛掷动作的是第三被告林傲轩。他以“暴徒”去形容2月9日凌晨的聚集的群众,他们不断向警察掷砖,情况好像“砖雨”,非常危险,有同僚受伤,他背部亦两度中砖。

  该片段於2016年2月9日凌晨2时拍摄,画面显示第三被告林傲轩站於砵兰街的警方防线前面,莫庆荣又指被告有向警方做抛掷动作。

  莫又称,当时大批群众在亚皆老街弥敦道南北行车线聚集,他带同警方机动部队於弥敦道南行线向南方前行,但由於人手不多,以至推进缓慢,沿途满布杂物,并有火光。后来,群众开始失控如同“暴徒”。到凌晨四时,他与同僚行至山东街交界,被“暴徒”抛掷的砖头击中脚及头部,他以“砖雨”形容当时情况,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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