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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片拍疑似林子健独乘往西贡小巴

2019-01-08 03:17: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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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林子健前年报称在旺角被掳走禁锢,当时声称被人用钉书钉钉其身体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民主党成员林子健2017年报称在旺角被掳走禁锢,被警方控告一项“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负责翻看闭路电视的警员表示,疑似林子健的黑衣男子呈明显的八字脚,在弥敦道曾刻意低下头,该人在旺角逗留约两个半小时后,在一辆往西贡的小巴的单人座位上。其间,警员作供时,林子健两度滋扰,裁判官开腔提醒。

  侦缉警员林锦华作供时指出,疑似林子健的黑衣男子在2017年8月11日下午5时41分,步出飞龙球衣店后右转,往砵兰街南下,横过咸美街继续南下。经过“深仔记”,一男子入镜时已戴上帽子,并开始有戴口罩的动作。男子一度步入银座广场的大家乐。当时该男子刻意低头,步行时呈严重的内八字脚。根据H&M的闭路电视显示,下午5时59分,一辆往西贡的小巴往弥敦道行驶,该男子在小巴的单人位上。

  林两度滋扰证人作供

  警员又在西贡邓肇坚运动场外、“烧烤大王”等地点的闭路电视片段,找出疑似被告的身影。林子健突然发出“唧”声,声言“不知所谓!”署理总裁判官苏惠德立即提醒,林子健才连声道歉。

  警员作供时又指,该男子在马鞍山颂安商场买烟和打火机,在卸货区吸烟约20分鐘,在凌晨2时42分进入住所大堂。警员提到疑似被告身旁有一樽饮料,不知林是否直接从店拿取,林子健扬言没有拿取,“你唔好乱噏。”裁判官需要再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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