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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德权:马迷刨马经闻国歌未肃立不犯法

2019-01-11 03:17: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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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朱晋科报道:《国歌条例草案》今日刊宪,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进一步解释个别情景是否会违法。他表示,违法与否要视乎当事人是否有公开及故意作出侮辱国歌的意图及行为,例如有马迷在马场奏国歌时未有肃立,如果不是故意侮辱,不构成犯法。

  聂德权说,条例草案通过后,不能篡改国歌的歌词曲谱,即使原意是讚美,改动歌词曲谱都属於损害国家象征及标志。他又说,李克勤的《球迷奇遇记》及黎明的《全日爱》,当中虽然有同国歌相似的歌词或曲调,但由於并非将国歌完全改编,而是独立创作,亦无令人感觉意图侮辱国歌,因此不认为是违法。

  聂德权强调,国歌法本地立法的核心信息是透过指引性条文让市民尊重国歌,做不到指引亦不会有罚则,“如果你做到故意公开侮辱国歌先会有罚则。”他举例,在马场播放国歌时,若马迷专注“刨马经”而无留意到国歌奏起,相信不会构成侮辱国歌,根据自己过去观察,大部分马迷在奏国歌时都有肃立。

  被问到议员在立法会辩论期间或团体在遊行期间,可否播放国歌,聂德权说,在“必须奏唱国歌”及“不应唱国歌”的场合外,其他场合是否唱国歌由相关组织决定,但他们也要思考做法是否合适,如果其他人都认为不适合,在播放国歌时,在场人士可以毋须跟随肃立。对於若手机聆声是国歌,以及用广东话唱国歌是否有机会触犯法例。聂德权称,在条例上未有构成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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