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条例草案》今日刊宪,本月23日提交立法会首读。一如本栏连日来的分析,反对派死守反中乱港、只强调“两制”,拒认“一国”的“基本教义”,为骗取选票,他们会不惜编造荒谬的谎言,抹黑《国歌条例草案》,欺骗港人。
昨日,反对派立法会议员纷纷跳出来,继续老调重弹,将条例草案形容为“一种DQ议员资格工具、草案对言论自由及表达自由有明显牴触,要尽力免市民堕入‘白色恐怖’”云云。这些手法,在反高铁“一地两检”时,反对派已经多次重複使用,尽显黔驴技穷。
反对派说什麼《国歌条例草案》让市民容易误堕法网,目的是试图挑起市民对草案的不满情绪,自编、自导、自演新一套谎言剧。
当局若要对某案件成功检控并入罪,是易如反掌吗?绝对不可能。一件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成功检控并入罪,须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香港司法机构是根据法律,进行独立审判,法庭绝不会因反对派所谓“白色恐怖”,乱审、乱判。
今日,製造“白色恐怖”正正是反对派,因为他们惧怕“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