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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钧:议员正经宣誓不会违国歌法

2019-01-13 03:17:2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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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国歌条例草案将於1月23日在立法会首读,展开本地立法,多位立法会议员昨日在不同场合讨论条例草案。反对派称,担心在立法会宣誓仪式中不出席奏唱国歌的环节,会被视为未完成宣誓而丧失议席。民建联张国钧认为,“心中有鬼”的人才会担心受影响。

  国歌条例草案第9条指出,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歌纳入小学教育及中学教育发出指示,使学生学习歌唱国歌,以教育学生国歌的历史及精神、奏唱国歌的礼仪。

  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主席、民建联副主席张国钧表示,条例草案只列明中、小学教育中要教授国歌,不同学校深浅程度不同,相信会有不同处理情况,学校不会因如何教国歌而负上刑责。他指出,国歌条例属引导性法例,只有不当使用国歌及公开故意侮辱国歌,才有机会被定罪。

  谈及条例草案规定立法会宣誓仪式上要奏唱国歌,公民党郭荣铿称,担心不出席奏唱国歌的环节会被视为未完成宣誓。张国钧反驳指,“心中有鬼”的人才会担心受影响,只要议员正经宣誓,不作出古灵精怪的行为,就不会有问题。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希望国歌条例草案立法后,能够带出尊重“一国”、维护“两制”的讯息。工联会副会长黄国健指出,国歌条例草案的立法势在必行,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区,跟随国家订立国歌法是理所当然,而除了依照国家国歌法的原则,香港立法时部分条例亦会按实际情况有所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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