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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歌法》今首读 议员吁理性探讨

2019-01-23 03:17:35大公报 作者:朱晋科 文轩 赖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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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国歌条例草案今日於立法会首读

国歌条例草案今日於立法会首读。反对派一些人早前对草案表示质疑或反对。有建制派议员指出,作为中国人尊重国歌是理所当然,对守法市民来说亦是毫无难处,希望反对派在审议草案时理性务实,不是为反而反。对於反对派批评当局延长检控时限至最多两年是要“秋后算帐”的说法,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批评,反对派对草案内容有误解,实际操作上检控时限最长是一年,而非两年。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将向立法会大会提交国歌条例草案,完成一读的程序。二读开始的时候,聂德权会向大会说明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及立法意图等,说明完毕后,二读的辩论便会暂停,然后交内务委员会处理,预计内会将成立法案委员会进行审议。据了解,建制派召集人廖长江、民建联张国钧将分别与反对派竞逐法案委员会的正、副主席。
 
真诚拥护 毋须担心宣誓无效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表示,国歌法本地立法的目的是要大家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相信守法市民不会容易误堕法网,只是蓄意侮辱国歌才会违法。他又认为,在立法会议员宣誓就任时奏唱国歌是合适,体现“一国两制”的意义,如果议员真诚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根本不需要担心宣誓无效。
 
有反对派批评当局将《国歌条例草案》的检控时限由一般案件发生后半年延长至最多两年,资深大律师胡汉清表示,反对派无看清楚条文,条文订明执法部门可於警务处处长发现或知悉有关罪行的一年内,或犯该罪行的两年内,展开检控程序,但重点是以两者“较早的日期”为准,换言之,执法部门实际最长只有一年时间作检控,如果过了案发后的两年,就不能起诉。
 
曾痛斥学生侮辱国歌的香港专业进修学校校长陈卓禧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表示,国歌法立法属於确立社会规范,与言论自由没有丝毫关系,“如果说连国歌法这种确立社会规范的行为都不需要,那麽社会就不需要任何规范了。又或者是否一有行为规范,就是冲击言论自由呢?”他指出,如果反对派为了推倒国歌法而教唆年轻人挑战国歌法的底线,这本身才是“冲击法治精神最根本的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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