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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白牌车 政府拟倍增罚款延钉牌期

2019-02-09 03:17: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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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去年十月大公报曾刊登过的白牌车报道

  【大公报讯】为进一步打击汽车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政府计劃加重罚则,建议将首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由目前5000元倍增至10000元;再次定罪就由10000元提高至25000元;又建议延长暂时吊销车辆牌照和扣押车辆期限,首次定罪由3个月延长至半年;再次定罪就由半年,延长至一年。同时增订条文让法庭可取消被定罪人士驾驶资格,为期适当期间。

  运输及房屋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表示,随着“网约”车召唤服务平台日趋普遍,违法出租白牌车服务不断增加。警方於2018年录得69宗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个案,按年升38%;同年39辆车被运输署扣押,按年升幅达三倍。所有车辆均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

  过去三年,有137宗个案被裁定罪名成立,有六宗个案判罚50至120小时社会服务令;128宗个案判处罚款300至5000元不等;而法庭只就一名定罪司机,判处吊销其驾驶执照;一宗判处监禁六星期,另有两宗分别判处监禁两星期(缓刑一年)及两个月(缓刑两年)。

  大公报早前报道,“网约”白牌车与的士竞争白热化。另有约四千辆违法白牌车比合法过境出租车总数多出九倍,令人咋舌,业界要求当局设具阻吓性罚则,吓怕违法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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