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廉政公署:建造业收“揾工介绍费”属贪污

2019-02-11 03:17:24大公报 作者:谢莹莹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记者谢莹莹报道:基层建造业工人被同行收“介绍费”,被称为业界行规,但所谓“行规”原来可构成贪污贿赂。廉政公署过去三年共接获75宗建造业贪污投诉,有13人被检控,受害者多达35人,最严重个案涉及36万元,案犯被判入狱13个月。廉署呼籲求职者若遭行贿应即时投诉。

廉署过去三年接获涉及介绍工作予或聘用建造业工人的贪污投诉,以及相关检控和定罪人数有上升趋势(详见表),包括地盘主管、管工及焊接工人等。廉署执行处总调查主任余显丽称,投诉个案的增多说明市民防贪意识正逐年提高。

过去三年最重刑罚的贪污个案发生在去年三月,一名建筑公司紮铁工人在协助公司招聘有至少三年经验的紮铁“大工”时,向三名求职者讹称须向地盘高级职员退还他们入职后的部分工资,即在1700元的日薪中收取300至500元,另一方面则向该建筑公司隐瞒求职者的工作经验,欺诈公司及求职者共逾36万元工资。另有一名建造业工人在入职时被“判头”要求支付回佣,其时因妻子怀孕,“为咗保住份工”,忍气吞声一年,直到孩子出世,终醒觉被剥削的不止是血汗钱,亦是孩子的奶粉钱,情绪激动前往报案。

行贿受贿均违法

余显丽强调,贪污诈骗行为以各种名称被包装,如称为“介绍费”、“茶钱”或“回佣”,只要未经僱主同意,即属贿赂行为,不论行贿、受贿均属违法。呼籲市民不应哑忍就範,应立即向廉署举报。

香港建造业总工会理事长周联侨建议僱主订立书面僱用合约,他指现时劳工处规定承建商或分包商招聘工人时需採用书面僱用合约,但部分私人建筑地盘仍铤而走险用“行规”招聘,劳工处则“间中查下,畀下警告就算”。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