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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案情严重可判囚10年

2019-02-11 03:17: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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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港铁东铁线遭狂徒掷扶手栏杆毁坏架空电缆,警方列作刑事毁坏案侦办。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一般的刑事毁坏案,干犯者如是初犯及认罪,法庭一般会判以罚款或缓刑,未必需要入狱;但今次案件十分严重,破坏了行人天桥设施及铁路电缆,影响行人安全及列车服务,是极度自私及罔顾他人安全的行为,法官有机会判以入狱的阻吓性刑罚。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60条,干犯者一经定罪会判以入狱,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港铁附例写明,任何人不当地触摸、使用、搞弄、损毁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於铁路任何部分使用的电力装置、架空电缆或其他形式的电力装备或不论属何性质的设备,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另外,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恒镔建议,港铁和路政署应考虑,在未有围栏又接近架空电缆的行人天桥位,加设保护设施,以免同类情况再发生,影响铁路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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