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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航拍烟花疑闯入禁飞区 民航处跟进

2019-02-12 03:17:27大公报 作者: 赖振雄 汤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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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航拍机(俗称无人机)热卖,不少人喜欢用来航拍香港夜景,放上网炫耀吸like。大公报记者发现,有玩家用无人机近距离拍摄烟花汇演,疑已闯入禁飞区。民航处回覆称会适当跟进,包括向有关人士索取进一步资料,有需要时会将个案转交警方跟进。民航处最快於2020年实行无人机“实名登记制”,以及扩大禁飞区;有立法会议员建议将住宅区亦纳入禁飞区,以保障居民私隐。

在短片分享网站输入“航拍、烟花”等搜寻字眼,会找到大量透过无人机拍摄的短片。其中一段的上载者报称,在元旦拍摄维港烟花,片段中,只见无人机在晚间升空,从高处穿越高楼大厦,并在烟花发放期间,在维港海域禁飞区范围内近距离摄录。而在另一段短片,无人机於2018年国庆烟花汇演期间,以更近距离的位置拍摄,烟花仿如在镜头前爆发。
 
有航拍培训课程导师表示,从短片视角分析推断,无人机应是在烟花船只上空拍摄,相信已闯进禁飞区,明显违例。无人机在拍摄途中经过闹市,而且是在晚间飞行,已涉嫌违反民航处指引守则。
 
议员倡住宅区禁飞保私隐
 
民航处发言人回应大公报记者查询时称,无人机的飞行安全受民航条例规管,任何人不得因卤莽或疏忽操作无人机而危害他人或财产安全,若违反条例被检控,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及监禁两年。发言人续称,该处已制定无人机操作的相关飞行安全指引,如只限白昼;不得在维港一带及沿岸地区、人多及挤迫的地方上空放飞(详见表)。就有人近距离在维港上海航拍烟花,民航处会根据既定程序,作出适当跟进,包括向有关人士索取进一步资料以作分析、敦促相关人士遵从无人机的飞行安全规例,有需要时会将投诉个案转交警方跟进。
 
立法会议员葛佩帆认为,在禁飞区航拍已属违法,将影片传到网上已提供证据,呼吁政府严厉执法。她建议视频网站应自觉加强规管,将有关视频落架,防止更多人为“呃like”而跟风违法拍摄。她又希望将来立法后,住宅区也纳入禁飞区范围,保护居民私隐。
 
将需实名登记 培训买保险
 
警方发言人回应称,暂未接获有关报案,如接获有关违例使用航拍机的报案,警方会根据香港法例第448C章《1995年飞航(香港)令》检视个案,采取相应行动,如有需要会征询相关部门的专业意见。
 
去年七月,本港完成规管无人机的公众谘询,谘询期间收到约140份建议书。
 
民航处处长李天柱早前表示,主流意见支持加强立法规管无人机操作,初步倾向建立无人机登记制度,拥有重量超过250克无人机的机主,需透过网上系统登记个人资料,购买第三者保险及完成安全培训,考虑将人烟稠密及监狱等敏感地带列作禁飞区,最快2020年落实。
 
市民庄先生前年斥资7000元购入一部专业级无人机,闲时在空地耍乐,又笑言曾经偷偷在晚上试飞,他担心一旦立法,需买保险又要上培训班,直言怕麻烦宁愿不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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