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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无人机安全指引

2019-02-12 03:17: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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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在机场5公里範围内操作

  •不得在操作地方,包括:大屿山北部沿岸地区、大榄涌至荃湾沿岸及青衣岛一带、维港沿岸、石岗一带

  •重量限制为7公斤(不包括电池)

  •不得在任何人士、船隻、车辆或构筑物上空或其50米範围内飞行

  •放飞高度不得超过地面以上300呎

  •操作时间只限白昼

  •使用闪灯以显示正在摄录

  资料来源:民航处、私隐专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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