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机场5公里範围内操作
•不得在操作地方,包括:大屿山北部沿岸地区、大榄涌至荃湾沿岸及青衣岛一带、维港沿岸、石岗一带
•重量限制为7公斤(不包括电池)
•不得在任何人士、船隻、车辆或构筑物上空或其50米範围内飞行
•放飞高度不得超过地面以上300呎
•操作时间只限白昼
•使用闪灯以显示正在摄录
资料来源:民航处、私隐专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