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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移交逃犯修例保市民安全

2019-02-16 03:17: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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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李家超表示,今次修例正是为填补有关空白和缺陷

  一名香港男子去年在台湾涉嫌谋杀同行女友后回港,但由於现时两地无司法互助协议,香港不能按台湾请求移交疑犯。保安局日前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修改法例以容许特区政府採用“个案方式”,处理内地及台湾等提出的移交逃犯要求。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表示,上述案件突显现时法律有严重缺陷,可使严重罪犯潜伏在香港,威胁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今次修例正是为填补有关空白和缺陷。对於反对派坚称修例涉及政治因素,多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狠批其患上“政治惊恐症”,以政治凌驾公义,实是“荒谬伪善”。/大公报记者 文轩 莊恭诚

  李家超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上表示,台湾杀人案突显本港法律上的严重缺陷,除了不能够彰显公义之外,亦使严重罪犯可潜伏在香港,威胁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试问我们是否容许一个在外地杀人、或性侵犯儿童、或强姦等的逃犯,与市民每天一齐生活在香港,而威胁市民的人身安全呢?”

  “头痛医头”不能堵塞漏洞

  对於有反对派议员称政府修例会令身在香港而被内地视为疑犯者被移交内地,而建议政府只需针对台湾修例,李家超反驳说,该建议只是“头痛医头”,强调修例不只为去年的杀人案,而是要堵塞法例漏洞。他表明,现时还有最少四宗案件需要新安排处理,当中三宗涉及港人在港被杀,但疑犯逃到内地或外国,令香港未能审理;另一宗涉及港人在外地干犯绑架案,但碍於目前制度限制,未能将疑犯移交,疑犯仍身处香港。

  李家超续说,目前有超过17万港人在内地工作,如果大家都担心内地司法制度,相信不会有那麼多人到内地,而内地已经与55个地方签订引渡协议,并与64个地方达成刑事事宜司法合作,特区政府也一直与内地当局商讨移交逃犯的长期协议,从来不曾放弃。他强调,单次引渡只会适用於46类刑事罪行,不包括政治性质的罪行,如果有关行为在香港不属违法,亦不可能移交。

  民建联葛珮帆支持保安局修例,批评反对派“讲一套,做一套”,一直以政治凌驾民生,“今次把修例堵塞移交疑犯漏洞一事政治化、妖魔化、阴谋化,以政治凌驾公义,实在荒谬伪善。”她促请政府尽快修例,杜绝香港成为逃犯天堂,为受害人家属讨回公道,彰显公义,并提交有关与其他地区签订长期协议安排的时间表。

  工联会郭伟强形容反对派有“政治惊恐症”,对内地的政治偏见已经到了“极端滑稽”的地步,强调修例之后被引渡的一定是干犯“杀人放火、姦淫掳掠”的违法者,但反对派对台湾杀人案置若罔闻,反而不断在社会上散播恐慌。

  议员批反对派政治凌驾民生

  经民联梁美芬认为,一般逃犯移交安排的目的都是打击犯罪,保护两地人民,勿让作奸犯科者逍遥法外。她强调,今次台湾杀人案在社会上受到广泛关注,担心若不及早修补法例漏洞,日后会有人有样学样。

  会上反对派议员分别提出三项临时动议,包括修例不适用於内地,只适用於台湾,以及引入日落条款,动议均被否决。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提出尽快把议案提交立法会审议的临时动议则获通过。

  修例建议在社会上亦广受支持,香港政策研究所副主席、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在一个活动上指出,社会要在此事上取得平衡,“是否什麼都不做、让逃犯逍遥法外就是理想情况、就可以保障‘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否就是逃犯的避风港?”香港政策研究所研究顾问、律师陈泽铭指出,香港已与一些西方、亚洲司法管辖区签订移交逃犯协定,这次修例使香港与内地、台湾及澳门亦可移交逃犯,但操作过程中并非“对方要求交人就交人”,香港法庭会把关、检视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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