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源运用
•鼓励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劃(专项、基金等)项目(即国家科研经费“过河”安排)
•推动国家超算中心、散裂中子源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香港开放
•推动两地科技资源共享,包括向香港开放国家科技成果库、科技报告等科技资源,并在双方有关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支持依法共享科研基础数据
•生物和医学研究的生物遗传资源材料,可依法规跨境在对方境内使用
科研平台建设
•16所香港国家重点夥伴实验室,获正名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在港国家级科研基地建设推动组建联盟,促进协同创新,支撑香港成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
•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藥与健康研究院”以及“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落户香港科学园创新平台
•香港商汤集团获科技部依讬建设“智能视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参与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
人才培养发展
•在港成立“粤港澳大湾区院士联盟”,两院院士积极参与大湾区建设,为国家科技发展作贡献
•鼓励和支持香港专家加入国家科技专家库,完善两地科技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科研究人员交流机制
•支持香港科研人员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劃和大科学工程
成果转移转化
•积极推动香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工作,鼓励和推动内地与香港有关领域的龙头企业牵头设立创新科技产业联盟
•鼓励和推动内地科技企业赴港上市,开展国际融资、公开交易等活动,推动香港传统优势与创新生态环境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配合国家战略
•全面推进香港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科技发展,支持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发展,逐步实现人、财、物等高效便捷流通
•推动香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组织加强合作
科学普及氛围
•加强两地科普交流,组织和推动两地青少年共同参加科普活动
•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科创展览、学术研讨会等,增进公众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及兴趣
资料来源:综合《内地与香港关於加强创新科技合作的安排》及《关於中国科学院在香港设立院属机构的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