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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港人措施鼓励到内地发展

2019-02-18 03:17: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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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8/16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於2018年9月1日实施。凡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於9月1日起在内地居住地受理点递交申请办理,持证人可在内地享受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及九项便利。

  2018/8/3 内地就业毋须许可证

  •国务院公布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包括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制度,便利港人赴内地工作。

  2018/7/30 开放艺术创作资助

  •国家艺术基金公布“国家艺术基金将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艺术工作者开放项目申报”,向在内地工作和学习的香港艺术工作者开放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2019年上半年接受申报。

  2018/5/14 鼓励参与科技计劃

  •国家科技部及财政部发布关於鼓励香港、澳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劃(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港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可通过竞争择优方式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劃项目,并获得项目经费资助。由港澳机构与内地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项目经费可分别支付至港澳机构和内地单位。

  2017/12/18 增奖学金名额幅度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公布新一批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涵盖住房公积金、港澳学生奖学金、港澳研究人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三个方面,包括增加了港澳学生的奖学金名额及奖学金幅度,最高每学生每学年奖学金达三万元。

  2017/6 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国家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积极为港澳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对他们的就业指导,为有就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港澳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为港澳学生在内地就业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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