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计劃修订《逃犯条例》谘询期昨日结束。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表示,政府是要处理现时制度暴露的漏洞,局方会仔细分析每项意见,尽快向立法会提交草案。
李家超强调,希望修订《逃犯条例》能够解决两个现实问题,包括港男台湾涉杀女逃回香港案,以及现时未有与香港签订长期移交协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日后若果发生类似案件,或其他类别的严重罪行,例如强姦、放火或涉及枪械的罪行,都需要透过《逃犯条例》处理。
对政府关於《逃犯条例》的建议,反对派不断採取拖延策略,为求将香港变成“逃犯天堂”,令香港成为不顾公义之区。
反对派为拖延立法,昨日又抛出建议,要求政府就相关条订召开公听会。反对派该说的早说了,即使召开公听会,还不是反覆读出他们的陈腔滥调吗?
为拖延条例修订,反对派议员一计不成二计生,这次是跑到台湾与当地政党“交流”,试图借“外力”阻碍条例的修订。香港自行修订法例,与境外机构何干?这又不是双边协议,幹嘛要跑到台湾抱人家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