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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代表支持外商投资法

2019-03-11 03:17:2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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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文轩北京报道: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昨日举行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的小组会议,代表团发言人、香港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会后表示,外商投资法可令国家营商环境迈向国际化,吸引更多外资,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健康,代表总体十分支持。多名代表亦指出,CEPA已经为香港的投资提供了有力、全面、具体的保障,而且中央对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各项政策,只会越来越好,港商可以放心。

  黄玉山会后向传媒表示,改革开放40年来,外商投资对中国发展有很大的贡献,邓小平40年前提出制定外国人投资法,其间经历多次修改,直到2016年自贸区的发展令国家营商环境出现变化,现存法例不能适应新的发展,才有今日的外商投资法,会议上共有32位代表发言,讨论积极热烈,总体而言都十分支持,认为开放投资对国家及外商都有积极意义。

  CEPA已提供全面保障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团长马逢国表示,外商投资法第41条虽写明,之前根据“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五年内可保留原有的组织形式,但是否有具体的实质保障仍不确定,故他提出修正建议,加上“对相关外资给予原有法例享有的权利保障”一句。他亦提到,有代表建议对港资的定义作进一步说明;有代表则担心太快放宽外资进入会对国家安全产生影响,且令内资竞争困难,相关意见都会集中起来向有关部门反映。

  多名来自工商界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认为,港商毋须对外商投资法感到担心。香港纺织业联会副会长陈亨利指出,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是自己人,相信国家一定会给予香港更加优惠的投资待遇。他认为,CEPA已经为香港的投资提供了有力、全面、具体的保障,而且香港的负面清单相比外资更短,相信港商可以放心。他亦建议缩减香港的负面清单,在CEPA框架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劃下,开放香港自然人经营更多行业,包括电子商务、旅遊、渔农业等等,并在大湾区先行先试。

  香港工商总会主席王庭聪认为,虽然有不少意见担心港澳台商人会作如何处理,但事实上,中央对港澳台同胞的各项政策,只会越来越好。国家鼓励港澳台投资的政策不仅没有变,而且将进一步提供更多开放、便利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鼓励港澳台商人到内地投资兴业。“港澳台商人的合法权益是会受到保护和支持的”。

  积金局主席黄友嘉指出,一众代表都认同外商投资法的应用範围不包括港商是合理的,但希望在未来的实施细则或通过其他方法来明晰对港商的处理。

  观塘区议会主席陈振彬表示,外商投资法可激活国家经济,但在推行之时仍有部分细节需要留意,例如如何防止一些垄断性的行业进入中国,“因为在现在新经济体系下,一些外资不惜亏本进入中国市场,令当地中小微企面对巨大挑战,时间一久,便容易形成垄断,故需要有类似外国《反垄断法》的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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