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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长江:漏报关就引渡属过虑

2019-03-14 03:17: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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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廖长江接受大公报专访时强调引渡逃犯通常只涉及非常严重的罪行

  对於有商界人士担忧修订《逃犯条例》会影响营商环境,本身是大律师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行政会议成员廖长江接受大公报专访时表示,引渡逃犯通常只涉及非常严重的罪行,有非常冗长且严谨的程序,过关漏报等行政失误的问题毋须引渡。针对反对派为阻挠《国歌法》立法而提出种种荒谬的情景假设,身为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的廖长江指出,法律不能尽列所有情况,反对派的诸多假设纯属拖延立法的伎俩。/大公报记者 文轩 石璐杉北京报道

  廖长江指出,《逃犯条例》涵盖的46项罪行範围并非本届特区政府所提出,而是回归前处理引渡问题时便已有规定。他说,商界可以探讨有什麼方法可以减少忧虑,但有的忧虑本身并不合理。对於有商界称46项罪行中包括行政处分,担心若报关少报货品也会误堕法网。廖长江表明,以目前来讲,如果说因为行政失误,意外漏报了一些货品,看不到有关方面会因此作出引渡安排。

  他指出,需要提出引渡的通常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牽涉非常冗長且嚴謹的程序,需要法院的批准和命令。廖長江表明:“不是(內地政府)寫封信給特區政府,政府就配合拉人。”

  反对派屡提荒谬假设

  对於反对派过去一段时间不断就可能违反《国歌法》的情况提出种种假设,诸如食肆内电视机响起国歌,食客是否要“肃立”、唱国歌走音是否违法等,廖长江表示,每一条法例都不可能将未来有机会发生的情况尽列出来,例如杀人包括毒杀、暗杀、误杀等等,而每一种又有许多种情况,又如诽谤,也不可能将所有诽谤的情况都列出来。“所以我们需要法庭去判断,要有律师去辩论,否则一五一十都写出来,也不用辩论了,那还要法庭和律师做什麼?”

  他认为,反对派提出这些假设都只是在使用伎俩,“如果使用这些伎俩到不合理的情况,就会出现‘拉布’了”。

  早前中央政府发公函支持特区政府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并请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提交报告,身为行会处理民族党上诉三人组成员的廖长江认为,行政长官是中央委任的官员,有责任向中央政府负责。若香港民族党要提出司法覆核,特区法院亦会依法作出裁决,故中央发函不会对法院裁决有任何影响。

  至於未来若有人不以社团而是以个人形式做出与“港独”相关的言行,廖长江认为,根据香港现行法律,对这方面有针对性,至於是否构成罪行,则要看其行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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