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 Yeung:警察执法变犯法,就要受牢狱之灾;暴徒犯法可以逍遥法外,司法界蒙上阴影,变相鼓励暴徒继续破坏法治,搞乱社会秩序。
Ahwah Lam:如果有影片和相片可见暴徒掟砖、纵火、集结等行为都不算是暴动 ,什麼才算是暴动?
Kent Li:判决带咗一个信息畀我,就係对社会有任何不满,就可以上街掟砖、攻击同侮辱警察、放火烧舖烧车!
Albert Li:警察执法就判重刑,反中乱港暴徒发起暴动则可判无罪,市民的生命财产岌岌可危。律政司一定要上诉,为警察讨回公道。
Joyce Chan:从此两个无罪释放就恶上加恶,横行无忌,(因为)佢哋犯如此暴行都告唔入,仲唔“鬆毛鬆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