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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李柱铭等人未“落镬” 法律界促严正执法”多名“佔中”搞手仍逍遥法外

2019-04-10 03:17:1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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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黎智英多次出现在“佔领区”煽动市民,但到目前为止仍逍遥法外,左为李永达

  “佔中”九被告昨日被判罪成,但包括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多名“佔中”主事者仍然逍遥法外。警方表示,共有1003人在“佔中”期间或之后被捕,至今被定罪只有127人。多位法律界及政界人士认为,今次裁决彰显公义,纠正歪风,说明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期望港人不要被误导。有律师表明,当局要严厉执法,将尚未受刑责的“佔中”搞手绳之於法。

  佔中罪成\大公报记者 冯瀚林 文轩 莊恭诚

  《大公报》翻查资料,多个反对派头目,包括:黎智英、李柱铭、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前主席余若薇、工党李卓人、人民力量陈志全、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香港众志周庭、前成员黎汶洛等人,在“佔中”后都曾接受警方预约拘捕,但至今他们仍逍遥法外。

  仅13%被捕者定罪

  警方表示,於非法“佔领行动”期间,共拘捕955人,另有48人於事件结束后被警方拘捕。截至2019年3月31日,共有225人已经或正在经司法程序处理,其中有160人须承担法律后果 (包括118人被定罪及42人须签保守行为)。不过,加上昨日九名被告被定罪,现时有127人被定罪,佔被捕人数大约13%。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今次裁决对表达言论行动劃下界线,这界线基本原则就是一个人所做的事或言论,是否影响他人的权利。他指出,“佔中”与其他示威最大分别,就是长时间影响其他人的权利,带来很多不便。只要去到这条界线,言论就不再是一种自由,希望港人明白自由不是绝对。

  在“佔中”时,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曾代表小巴团体“潮联”,到旺角“佔领区”宣读法庭颁布的临时禁制令。她向大公报记者表示,2014年的非法“佔中”令社会上出现一股是非不分、颠倒黑白的歪风,如今法庭的判决正是将此歪风纠正,彰显公义,同时清楚地表明:“违法不会达义,违法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过,她认为,“佔中”造成的“破窗效应”并未就此画上句号,“有人仍称他们是‘义士’、‘勇士’,想把他们包装成英雄,延续2014年的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对此必须警惕。”对於有“佔中”者尚未受到法律制裁,她促请当局严厉执法,将有关人等绳之於法,从而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所谓“公民抗命”不获社会认同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法庭裁决证明“公民抗命”在社会没有得到认同。整场“佔领”行动,除了开头有人响应之外,之后市民对“佔中”反应冷淡,期望社会尽快恢复秩序。“佔领行动”过大,激起社会追求秩序的决心。经过今次裁决,较温和的示威仍然有空间,不会因为裁决而减少。刘兆佳又说,今次判决对年轻人有警惕作用,令参与抗争行动的人更趋理性。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律师周浩鼎认为,违法“佔中”至今已近五年,这次多名被告罪成是“迟来的公义”。他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践踏法律的行为不能容忍,否则须付出代价,这次裁决释放清楚信息,希望部分年轻人勿再以身试法、衝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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