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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声公\图轻判谋交棒 “乱港派”毫无悔意\郝 寿

2019-04-10 03:17: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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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违法“佔中”案中的部分被告,或图谋轻判、或谋劃交棒,加上他们的同路人高调力挺,甚至以“人民英雄”标榜违法者,都显示乱港派对违法“佔中”毫无悔意。

  昨日邵家臻的代表律师在庭上求情时大打悲情牌,称邵患糖尿病导致眼疾却仍坚持服务社会、在违法“佔中”时无鼓吹暴力云云,盼法官判处社会服务令,以免坐监。

  不过资料显示,邵家臻十天前刚刚亲身走上街头,积极参加反逃犯条例修订遊行,当时并未听闻他有任何异样。

  按基本法第79条,立法会议员若被判监一个月以上,并经在席议员三分二通过解除职务,便丧失议员资格。立法会条例第39条亦订明,任何人若被判监三个月以上,五年内不得参加立法会选举。

  除了邵家臻,面临类似处境的还有陈淑莊和黄浩铭。前者与邵家臻一样是现任立法会议员,后者近年苦求立法会议席不果。明日二人求情时,是否又会忽然失忆,忘记当初不惜违法、坐监都要“公民抗命”的诺言呢?

  另一被告戴耀廷早前策动“风云计劃”,图谋部署“港独”分子抢攻区议会议席。大公报早前报道,戴曾在乱港派内部放话,一旦他因违法“佔中”案入狱,“风云”便会交由“乱港派”捧出的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接手操作,显然要继续兴风作浪。资料显示,区与同案另一被告、戴耀廷的战友李永达关係匪浅,其妻子的母亲与李永达前妻是亲戚,这令区颇受戴、李和黎智英等“乱港派”大佬的信任。

  同案被告陈健民昨日在《苹果日报》称,戴耀廷尚年轻,担心其教席受违法“佔中”案影响,却隻字不提违法“佔中”对市民生活、商户生计及社会和谐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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