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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违法须接受制裁

2019-04-10 03:17: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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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记者莊恭诚报道:对於反对派称违法“佔中”案裁决是“把司法手段作为政治武器”,有政界中人反驳,违法须受制裁,法庭依法作出裁决,反对派的谬论才是政治性且失实。

斥反对派美化违法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认为,这次裁决释放清晰讯息,即不论原因,违法须受制裁,而守法亦是法治的核心,社会特别是年轻人,不应以为犯法无需付出代价。她又说,法庭依法作出裁决,反对派称“把司法手段作为政治武器”,反而是政治性且失实的讲法。

违法“佔中”案罪成的被告之一朱耀明昨日在庭上发表“敲鐘者论”。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律师张国钧表示,当年违法“佔中”除了严重阻塞交通,更胁迫他人接受违法“佔中”者的主张,做法站不住脚。他强调,不同人有不同政见,但底线是不能违法,而自由亦有限制,否则社会将陷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违法“佔中”就是坏榜样。

民建联副主席、中西区区议会副主席陈学锋忆述,当年许多居民投诉,指违法“佔中”瘫痪交通,返工、返学都大受影响,违法“佔领区”更犹如“黑社会话事的地下秩序”,车辆出入都要被不知名者审查,相信这次定罪不仅彰显法治,更会受市民欢迎。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指出,这次裁决有助香港的法治、秩序和安全。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违法“佔中”导致许多商户损失惨重甚至结业,巴士和的士司机亦蒙受损失,法庭的裁决合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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