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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九丑全部罪成 市民: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2019-04-10 03:17:5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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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违法“佔中”发生近五年,法庭昨日作出裁决,九名“佔中”搞手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莊、邵家臻、锺耀华、张秀贤、黄浩铭及李永达,各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不同罪名,全部被告均有控罪成立。大公报记者 陈卓康 周峻峯(文)蔡文豪 林少权 何嘉骏(图)

区域法院法官陈仲衡在判词中指出,首三被告於2014年9月28日发动的“佔中”,虽然与他们原来计劃有别,但同样是不合理、不合法,所有控罪的元素没有合理可争辩的疑点。法官表明,“公民抗命”不适用作刑事罪行的抗辩,批评被告以错误的準则衡量“佔中”对公众的影响。法官认为,判决不会造成“寒蝉效应”,不影响公众和平集会及言论自由的权利。

市民普遍认同宣判,直指“佔中”之恶在於“违法扮义”,今次是“法治的胜利”,九人罪有应得,期待执法部门将其他搞手绳之於法。反对派和末代港督彭定康以“政治报复”污衊法庭裁决,政界人士纷纷批评他们“输打赢要”,不尊重香港司法制度。外交部表明支持香港特区依法惩治非法“佔中”的主要组织者和策劃者。

九名被告昨获准保释,今日聆讯继续求情,有可能还柙等候判刑,有关罪行属普通法下的妨扰罪,最高可被判监七年。律政司表示,会研究法官的裁决理由和主控官的报告,再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违法“佔中”发生近五年,法庭昨日作出裁决,九名“佔中”搞手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莊、邵家臻、锺耀华、张秀贤、黄浩铭及李永达,各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不同罪名,全部被告均有控罪成立。

区域法院法官陈仲衡在判词中指出,首三被告於2014年9月28日发动的“佔中”,虽然与他们原来计劃有别,但同样是不合理、不合法,所有控罪的元素没有合理可争辩的疑点。法官表明,“公民抗命”不适用作刑事罪行的抗辩,批评被告以错误的準则衡量“佔中”对公众的影响。法官认为,判决不会造成“寒蝉效应”,不影响公众和平集会及言论自由的权利。

市民普遍认同宣判,直指“佔中”之恶在於“违法扮义”,今次是“法治的胜利”,九人罪有应得,期待执法部门将其他搞手绳之於法。反对派和末代港督彭定康以“政治报复”污衊法庭裁决,政界人士纷纷批评他们“输打赢要”,不尊重香港司法制度。外交部表明支持香港特区依法惩治非法“佔中”的主要组织者和策劃者。

九名被告昨获准保释,今日聆讯继续求情,有可能还柙等候判刑,有关罪行属普通法下的妨扰罪,最高可被判监七年。律政司表示,会研究法官的裁决理由和主控官的报告,再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黎智英李柱铭等人未“落镬” 法律界促严正执法”多名“佔中”搞手仍逍遥法外
 

图:黎智英多次出现在“佔领区”煽动市民,但到目前为止仍逍遥法外,左为李永达

“佔中”九被告昨日被判罪成,但包括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多名“佔中”主事者仍然逍遥法外。警方表示,共有1003人在“佔中”期间或之后被捕,至今被定罪只有127人。多位法律界及政界人士认为,今次裁决彰显公义,纠正歪风,说明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期望港人不要被误导。有律师表明,当局要严厉执法,将尚未受刑责的“佔中”搞手绳之於法。大公报记者 冯瀚林 文轩 莊恭诚

《大公报》翻查资料,多个反对派头目,包括:黎智英、李柱铭、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前主席余若薇、工党李卓人、人民力量陈志全、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香港众志周庭、前成员黎汶洛等人,在“佔中”后都曾接受警方预约拘捕,但至今他们仍逍遥法外。

仅13%被捕者定罪

警方表示,於非法“佔领行动”期间,共拘捕955人,另有48人於事件结束后被警方拘捕。截至2019年3月31日,共有225人已经或正在经司法程序处理,其中有160人须承担法律后果 (包括118人被定罪及42人须签保守行为)。不过,加上昨日九名被告被定罪,现时有127人被定罪,佔被捕人数大约13%。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今次裁决对表达言论行动劃下界线,这界线基本原则就是一个人所做的事或言论,是否影响他人的权利。他指出,“佔中”与其他示威最大分别,就是长时间影响其他人的权利,带来很多不便。只要去到这条界线,言论就不再是一种自由,希望港人明白自由不是绝对。

在“佔中”时,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曾代表小巴团体“潮联”,到旺角“佔领区”宣读法庭颁布的临时禁制令。她向大公报记者表示,2014年的非法“佔中”令社会上出现一股是非不分、颠倒黑白的歪风,如今法庭的判决正是将此歪风纠正,彰显公义,同时清楚地表明:“违法不会达义,违法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过,她认为,“佔中”造成的“破窗效应”并未就此画上句号,“有人仍称他们是‘义士’、‘勇士’,想把他们包装成英雄,延续2014年的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对此必须警惕。”对於有“佔中”者尚未受到法律制裁,她促请当局严厉执法,将有关人等绳之於法,从而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所谓“公民抗命”不获社会认同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法庭裁决证明“公民抗命”在社会没有得到认同。整场“佔领”行动,除了开头有人响应之外,之后市民对“佔中”反应冷淡,期望社会尽快恢复秩序。“佔领行动”过大,激起社会追求秩序的决心。经过今次裁决,较温和的示威仍然有空间,不会因为裁决而减少。刘兆佳又说,今次判决对年轻人有警惕作用,令参与抗争行动的人更趋理性。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律师周浩鼎认为,违法“佔中”至今已近五年,这次多名被告罪成是“迟来的公义”。他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践踏法律的行为不能容忍,否则须付出代价,这次裁决释放清楚信息,希望部分年轻人勿再以身试法、衝击法治。

官:“公民抗命”非刑事罪辩护理由

图:“佔中”案裁决前,多个市民团体到法庭外示威,抗议九被告发动“佔中” 大公报记者蔡文豪摄

记者冯瀚林报道:“佔中”九被告案的判词长达268页,764段。法官陈仲衡在判词表明,“公民抗命”并不是刑事罪行的辩护理由,亦不会令法庭肯定其背后的政治因素。法庭只会关注定罪元素以及争议的问题。陈官亦认为,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一直以错误的标準来衡量“佔中”扰乱社会的比例性。

法官陈仲衡在判词指出,三名“佔中”发起人在2013年3月达成“让爱与和平佔领中环”的协议,但未足够构成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但当三人在2014年9月决定,在同年10月在中环遮打道举行“佔中”,计劃就演变成串谋作出公众妨扰。即使三人最终在9月28日宣布启动“佔中”,这只是将原本计劃作出修改。无论“佔中”在遮打道或添美道展开,计劃都是不合理和未经法律许可。陈官认为,三人的串谋角色由“佔中”启动,直至他们在2014年12月2日到警署自首为止,所以控方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实三人干犯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

“佔领”对公众构成过度不便

陈官认为,三个“佔中”发起人的衡量标準完全错误。他们以为在遮打道发起“佔中”,只要中环不被瘫痪,“佔中”的影响就可以令人接受。但陈官表明,这是不符合贺辅明判词指,抗争者的行为必须合乎比例,并不会构成过度的破坏或不便。

陈官称,在9月27及28日,即使“佔中”发起人强调“佔领行动”是争取普选以及非暴力,但没有讲明“佔领”政总、金鐘及中环的规模。陈官肯定三人是知道大型“佔领行动”会对公众构成过度不便。“佔中”发起人称无意在清场时延长衝突,但三人明显有意图想拖延警方清场的时间。若任何人相信在“佔中”一晚后,政府会让步,推出三人属意普选方案,是天真的想法。

合法的言论不会被禁止

判词引述辩方称,是控方在涉及言论自由和示威权利的案件,结合“串谋”和公众妨扰罪,认为这是打压人权。陈官表示,看不到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会扼杀“公民抗命”的发展或打压人权。如果控方能够证明被告达成协议,发起阻碍的示威,相关阻碍不合理亦无法可依,被告就不能提出质疑。陈官强调,控罪不会形成寒蝉效应,而合法的言论亦不会因此被禁止。

对於辩方称如果有其他适用的成文法控罪,控方就不应採用公众妨扰罪这条过时的法律检控,陈官认为,罪名由控方决定,只要控方认为被告的罪责高至成文法不能处理,控方就可以选用普通法的公众妨扰罪。至於有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检控,这是另一回事。

图轻判谋交棒 “乱港派”毫无悔意\郝 寿

这次违法“佔中”案中的部分被告,或图谋轻判、或谋劃交棒,加上他们的同路人高调力挺,甚至以“人民英雄”标榜违法者,都显示乱港派对违法“佔中”毫无悔意。

昨日邵家臻的代表律师在庭上求情时大打悲情牌,称邵患糖尿病导致眼疾却仍坚持服务社会、在违法“佔中”时无鼓吹暴力云云,盼法官判处社会服务令,以免坐监。

不过资料显示,邵家臻十天前刚刚亲身走上街头,积极参加反逃犯条例修订遊行,当时并未听闻他有任何异样。

按基本法第79条,立法会议员若被判监一个月以上,并经在席议员三分二通过解除职务,便丧失议员资格。立法会条例第39条亦订明,任何人若被判监三个月以上,五年内不得参加立法会选举。

除了邵家臻,面临类似处境的还有陈淑莊和黄浩铭。前者与邵家臻一样是现任立法会议员,后者近年苦求立法会议席不果。明日二人求情时,是否又会忽然失忆,忘记当初不惜违法、坐监都要“公民抗命”的诺言呢?

另一被告戴耀廷早前策动“风云计劃”,图谋部署“港独”分子抢攻区议会议席。大公报早前报道,戴曾在乱港派内部放话,一旦他因违法“佔中”案入狱,“风云”便会交由“乱港派”捧出的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接手操作,显然要继续兴风作浪。资料显示,区与同案另一被告、戴耀廷的战友李永达关係匪浅,其妻子的母亲与李永达前妻是亲戚,这令区颇受戴、李和黎智英等“乱港派”大佬的信任。

同案被告陈健民昨日在《苹果日报》称,戴耀廷尚年轻,担心其教席受违法“佔中”案影响,却隻字不提违法“佔中”对市民生活、商户生计及社会和谐的破坏。

特稿:“三丑”面和心不和
 

图:戴陈朱三丑表面上称兄道弟,但三人话中带刺,明显口和心不和

“佔中”案原定昨早九时半宣判,罕有出现“甩辘”场面,法官陈仲衡甫开庭即表示,由於判决书有错字需要更改及重新影印,宣布押后一小时再开庭,最终於十时半再开庭宣读判决。

众被告当年信誓旦旦,坚决“公民抗命”,“敢认罪”不畏惧,结果只是“吹水唔抹嘴”。昨日下午邵家臻透过代表律师代为求情称患有第二型糖尿病,长期影响其视力,盼改判社会服务令,以定期接受治疗。戴耀廷、陈健民声言“不求情”,望法官不要判朱耀明监禁。

但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人只是表面上称兄道弟。朱耀明亲身朗读求情信时话中带刺,称当年戴及陈邀请参与“公民抗命”时,感到十分愕然,因自己人老、身体多病痛,怎可能参与?他随即致电好友陈健民,怎料对方竟然说“你答应住先”。

陈健民其后在庭外见传媒时隔空回应朱耀明说:“朱牧(师)年纪大身体唔好,我可以代佢坐监,我宁愿代佢坐”。

事实上,“佔中三丑”早已“面和心不和”,上周日祈祷会,戴、陈二人与朱耀明已拒绝同座及合照,昨日在庭上,戴陈与朱耀明亦全程没有交流,另外六被告亦表现轻佻,毫无愧疚之心。 大公报记者

佔中罪成/“香港人胜利了,法治胜利了”

图:“保普选反佔中大联盟”举办新闻发布会,向非法“佔中”期间要求停止强佔道路、呼籲和平守法的逾183万联盟支持者致敬。左起:黄均瑜、吴秋北、周融、施荣怀、马恩国 大公报记者 林良坚摄

这是“法治的胜利”,让市民感受到“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在昨日“佔中”案判决后,“保普选反佔中大联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非法“佔中”期间要求停止强佔道路、呼籲和平守法的逾183万联盟支持者致敬,并指判决“让公义得以彰显”。大联盟成员纷纷寄语全体港人继续守护法治,让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永不褪色。大公报记者 周宇

昨日上午西九龙法院对“佔中”案作出裁决,九名被告全部入罪。下午,“保普选反佔中大联盟”随即召开“向183万出声出力港人致敬——违法佔中,祸首判罪”新闻发布会,大联盟发言人周融,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施荣怀,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教联会会长黄均瑜等出席。

联盟发言人周融表示,所有被告全部入罪,“今次是香港人胜利了,法治胜利了,183万人反佔中胜利了!佔中败下来了!”他形容“佔中”是“回归以来最大型的政治动乱”,造成社会撕裂、暴力主义抬头、“港独”邪说蔓延,令社会遭受严重损害,希望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揭开披狼皮的羊虚伪面具”

“今次(新闻发布会)可谓联盟最雀跃、最开心的一次。”施荣怀表示,法庭对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决,揭开了那些“披着狼皮的羊”的虚伪面具,摧毁了某些人释放的“糖衣毒藥”,令正义得到伸张,亦让港人再次明白:身处法治社会,为一己私利而牺牲市民整体利益的道路行不通。

吴秋北指出,当年的非法佔领违背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更是一场失败了的“颜色革命”,他感谢当年183万港人挺身而出,签名反对“佔中”,令“佔中”得以清场,这其中展现出的团结一致的精神,如今回想起来依旧令人动容。他形容今次判决结果,彰显了香港社会引以为傲的法治精神,亦警示全港市民尤其是年轻人,无论採取何种方式表达心声、争取利益,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合情、合理、合法”地进行,切勿被违法分子以所谓的“爱与和平”等蛊惑人心话语,蒙蔽双眼。

寄语港青勿被美丽谎言蛊惑

马恩国表示,“佔中九丑”中不乏来自大专院校的法律学者和立法会议员,他们知法犯法、歪理频出,但终逃不过天网恢恢。法庭判词中明确指出的“公民抗命不是抗辩理由”,正是“公义不能超越法律”的生动说明。认真研读完267页判词的他强调,是次判决“让公义得以昭雪”,法官已经考虑了终审法院所需考虑的判例,并作出佔领合理与否的分析,可以说,九名被告上诉成功的机会渺茫。

黄均瑜说,当年“违法达义”等蛊惑人心的言论荼毒了不少校园内少不更事的莘莘学子,甚至引发教育界罢课罢教,值得全港社会反省和深思。他希望青年学生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勿受“美丽的词语”蛊惑而误入歧途。

“罪有应得” 团体促勿放生金主

九丑佔中案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前,保卫香港运动、反港独大联盟、香港岛各界联合会等团体,一早已到达法庭外拉横额请愿,高叫“佔中暴民、入狱找数”等口号。有人更带备香槟,在十时半得知各被告入罪后,大呼“罪有应得”,并即场开香槟。大公报记者龚学鸣

保卫香港运动主席傅振中指,“佔中”案发生至今已经五年,律政司只是检控当中“小猫三四隻”,目前仍有不少“搞手”逍遥法外,例如金主黎智英等,故希望当局秉公处理。

陈女士表示,法官判决完全正确,“依家中国抬起头,香港咁幸福,班年轻人真係完全唔知,仲喺度搞咁多嘢。”另一市民李太亦称,佔中九丑罪有应得,“抵死”!

至於反对派昨早亦有动员支持者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庭外声援,包括刘慧卿、姚松炎、陈日君、黎智英,以及黄之锋等,其中黎智英在早上八时左右抵达庭外,分别与戴耀廷等人握手,逗留约半小时后离开。反对派与反佔中团体在庭外亦一度展开骂战,有人声称被打,需警方介入调停。

议员:违法须接受制裁

记者莊恭诚报道:对於反对派称违法“佔中”案裁决是“把司法手段作为政治武器”,有政界中人反驳,违法须受制裁,法庭依法作出裁决,反对派的谬论才是政治性且失实。

斥反对派美化违法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认为,这次裁决释放清晰讯息,即不论原因,违法须受制裁,而守法亦是法治的核心,社会特别是年轻人,不应以为犯法无需付出代价。她又说,法庭依法作出裁决,反对派称“把司法手段作为政治武器”,反而是政治性且失实的讲法。

违法“佔中”案罪成的被告之一朱耀明昨日在庭上发表“敲鐘者论”。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律师张国钧表示,当年违法“佔中”除了严重阻塞交通,更胁迫他人接受违法“佔中”者的主张,做法站不住脚。他强调,不同人有不同政见,但底线是不能违法,而自由亦有限制,否则社会将陷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违法“佔中”就是坏榜样。

民建联副主席、中西区区议会副主席陈学锋忆述,当年许多居民投诉,指违法“佔中”瘫痪交通,返工、返学都大受影响,违法“佔领区”更犹如“黑社会话事的地下秩序”,车辆出入都要被不知名者审查,相信这次定罪不仅彰显法治,更会受市民欢迎。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指出,这次裁决有助香港的法治、秩序和安全。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违法“佔中”导致许多商户损失惨重甚至结业,巴士和的士司机亦蒙受损失,法庭的裁决合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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