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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曼琪促尽快检控“佔中”其他主使者

2019-04-16 03:17:3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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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冯瀚林报道:“佔中案”九被告被判罪成,但多个搞手仍然逍遥法外。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昨日表示,“佔中”损害香港整体社会利益,若果律政司只是检控九人就会作罢,这是绝对不合理的,亦都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法治原则,认为律政司应该尽快研究如何检控其他主事者。

  陈曼琪昨日联同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和该会副主席兼大律师丁煌以及大律师江小菁举行记者会,就“佔中案”九被告定罪发表看法。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早前称,“佔中”搞手陈健民只是站在戴耀廷身边,没有讲话也被指构成煽惑,这样会引起“寒蝉效应”。对此,马恩国直指,“佔中三丑”宣布“佔中”前,在中午曾举行会议,上台就是执行会议决议一部分,反问为何不是合谋犯罪?

  陈曼琪强调,裁决不会带来“寒蝉效应”,因为判词已写明,法庭已考虑了基本法赋予的遊行示威权利。她重申,自由不能没有限度,否则香港就会没有法治。对於前港督彭定康声称,特区政府以过时法律检控九名被告是政治报复,陈曼琪表明,任何人士都不能幹预香港法庭判案,尤其是外国人士,要尊重法治精神。

  卖广告撑“佔中”或构成从犯

  至於多名“佔中”主事者,例如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仍逍遥法外,陈曼琪回应称,随着九人被定罪,很多法律概念,包括公众妨扰罪、煽惑罪的元素亦清楚确立。在此情况下,律政司尽快研究如何检控不同策劃者,包括幕后主使者及金主等。马恩国补充说,协助、教唆、怂使、促致、煽惑的从犯,法院会以广阔的原则去处理从犯责任。如果黎智英以优惠价或免费卖头版广告支持“佔中”,都有可能构成从犯。

  另外,丁煌表示,“公民抗命”不能成为辩护理由,“公民抗命”是明知错而去做,背后的理由是对政治有不同需求,他批评“佔中”九名被告却因为控罪不符期望,就不愿接受刑罚,是敢做不敢当。

  江小菁强调,很多人滥用言论自由作为辩驳原因,言论自由从来不是绝对,否则就不会有人因为自称黑社会而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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