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舰上军官与参观欢迎仪式的市民亲切合照
中国人民海军成立伊始,有人曾提议用领袖或将军的名字为军舰命名,当时毛泽东主席说:“历史是人民创造的,用人名不妥”,后决定用城市名为军舰命名,巧妙地使战舰与城市“联姻”,既便於记忆,又密切了军政军民关係。
《海军舰艇命名条例》规定,一级舰(航母、战列舰、巡洋舰)和核潜艇由中央军委命名,二级舰(驱逐舰、护卫舰、潜艇、大型登陆舰)和下级别舰艇由海军命名。
巡洋舰以行政省(区)或直辖市命名,驱逐舰和护卫舰以大、中城市命名,核潜艇以“长征”加序号命名,常规导弹潜艇以“远征”加序号命名,常规鱼雷/导弹攻击潜艇以“长城”加序号命名,扫布雷舰和猎潜艇以“县、州”命名,船坞登陆舰和坦克登陆舰均以“山”命名,步兵登陆舰以“河”命名,补给舰以湖泊命名,训练舰则用人名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