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警队於“佔中”后斥资2700万元购置三辆俗称“水炮车”的“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今年下半年可投入使用。保安局表明,警方只会在大範围或严重公众骚乱中,有可能出现严重伤亡、财产被大肆破坏或通过佔用主幹道扰乱或非法堵塞交通,对公共秩序和/或公众安全造成重大影响下,考虑部署“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介绍,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每部长8米,阔2.55米,车顶配置两支专门用作驱散暴力衝击人士的喷水装置,操作人员可选用喷洒或水柱模式,可喷射催泪水剂,有需要时亦可用作防卫喷射和灭火,车上安装了数码摄录机及话音广播系统。
警方已於今年三月完成草拟操作指引,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可授权调配该车执行任务或候命,总警司阶级或以上的现场指挥人员,亦可因应实际情况请求调配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