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被暴力强行挖出,一旦神经线受损,就无法重新生长,以该案嚟讲,对伤者可恢复视力嘅机会,并唔乐观。”香港眼科医学院前院长、眼科医生周伯展接受大公报查询时表示,眼球被挖出悬吊眼眶外,伤者要立即接受手术,但能否驳回眼球,则要视乎眼球神经线及眼球本身是否受损而定。
接驳眼球难度高
周续称,视觉讯息由神经线进入大脑,神经线受损,很大机会导致失明;至於眼球受损,如“眼球穿咗”,驳回手术难度颇高,即使驳回,眼球亦会萎缩。他指出,现时装入假眼手术,仅能改善外观,未能恢复伤者视力。
发生眼球意外跌出,或被挖出眼眶的意外时,除医生及医护人员外,任何人都不要接触伤者眼球,以免造成细菌感染或造成进一步损伤。其中一可行急救处理方法,是以饮水机使用的圆锥形纸水杯罩住眼球及眼眶範围,避免眼球外露,直至医护人员到场。
在2013年,山西六岁男孩小斌斌惨被41岁的伯娘挖掉双眼,导致失明,伯娘疑畏罪投井自杀。香港眼科医生林顺潮为小斌斌植入义眼及安装“电子盲人导航仪”,令他不至於完全“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