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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医李诚入禀索旧爱豪宅业权

2019-05-01 03:17: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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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周峻峯报道:中大精神科学系教授李诚日前入禀高等法院,向前未婚妻李美莹追讨联名以近1130万元,购入大埔鹿茵山莊一个连车位的物业业权。入禀状指出,李诚在20年前,原本购入该单位为婚姻居所,当中99.38%开支由李支付,惟两人在2000年分手。他要求法庭颁令,答辩人可以七万元买入对方所持的0.62%业权及交出楼契,或颁令对方只持有0.62%业权。

  原告李诚是中文大学医学院精神科教授及精神科医生,答辩人李美莹则曾任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精神医学系助理教授,亦是临床心理学家。答辩人及原告分别在2003年及2009年成家立室,原告一家则居於有关单位。

  指千万楼价 对方只付出七万

  入禀状指出,两人於1993年认识,相处一年半后同居,1996年,两人共赴美国进修,出发前已决定订婚及举行订婚酒会。

  两人返港后,於1999年以约近1130万元,购入上述单位连车位作为婚姻居所,当中几乎所有费用由原告负责,李美莹只支出七万元及购买两件傢俬。原告当作是送给她的结婚礼物,物业的权益在结婚后会全归她。

  两人关係到2000年急转直下,虽曾一起接受婚前辅导、拍婚纱照、购买钻石戒指和预订婚礼场地,到同年12月原告提出押后婚礼。李美莹知悉后一蹶不振,并心灰意冷搬离单位,惟物业受益人仍是她。原告称,李美莹曾要求取回购买婚纱款项两万元,及取去单位楼契,两人关係正式告终。

  入禀状续称,原告曾於今年1月,透过律师去信要求答辩人转回所持业权不果,故再入禀法庭,要求李美莹可以七万元买入所持0.62%业权及交出楼契,或望法庭颁令发声明,原告是持有99.38%业权,答辩人则只持有0.62%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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